2021年金肯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章程

单独招生简章
2021/12/8
提前招生章程是考生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信息,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金肯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申请报考高职院校提前招生。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2021年3月9日至11日17时,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2.志愿填报
考生可填报我校和其他一所高职院校,并按院校招生简章的规定参加院校考核(我校不组织院校考核)。考生可向每所院校申请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3.资格审核
3月13日前,学校依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报考考生信息对考生所填报名信息进行第一轮审核;4月10日前,进行第二轮资格审核。
三、录取政策:
普通类专业:参考合格性考试合格门数(每合格一门计10分,不合格计5分),总分100分,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遇合格门数相同,则以语数,语外,数外,语,数,外合格顺序排序;如若再相同,则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业以合格性考试成绩+相应统考成绩综合排名录取。
四、时间安排:
时间 | 日程安排 |
3月9日-11日17时 | 高职提前招生报名 |
3月13日前 | 省教育考试院将考生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信息提供给其所申请的第一所院校 |
4月5日前 | 院校将拟录取考生数据通过录取系统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
4月10日前 | 第二轮招生录取工作,已完成公布计划的院校或者院校已完成公布计划的专业不再进行第二轮招生录取 |
4月20日前 | 第二轮招生录取工作,完成对考生的排名以及拟录取数据的上报备案工作 |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代号 | 专业名称 | 科类 | 计划数 |
01 | 文理兼报 | 30 | |
02 | 文理兼报 | 30 | |
03 | 文理兼报 | 30 | |
04 | 消防工程技术 | 文理兼报 | 35 |
05 | 文理兼报 | 30 | |
06 | 文理兼报 | 30 | |
07 | 文理兼报 | 30 | |
08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文理兼报 | 30 |
09 | 文理兼报 | 30 | |
10 | 文理兼报 | 30 | |
11 | 文理兼报 | 30 | |
12 | 文理兼报 | 30 | |
13 | 文理兼报 | 30 | |
14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文理兼报 | 30 |
15 | 文理兼报 | 30 | |
16 | 文理兼报 | 30 | |
17 | 文理兼报 | 35 | |
18 | 文理兼报 | 30 | |
19 | 文理兼报 | 30 | |
20 | 文理兼报 | 30 | |
21 | 文理兼报 | 40 | |
22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文理兼报 | 30 |
23 | 会计 | 文理兼报 | 30 |
24 | 文理兼报 | 30 | |
25 | 文理兼报 | 30 | |
26 | 文理兼报 | 30 | |
27 | 文理兼报 | 30 | |
28 | 文理兼报 | 30 | |
29 | 文理兼报 | 30 | |
30 | 艺术 | 20 | |
31 | 艺术 | 20 | |
32 | 文理兼报 | 35 | |
33 |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 文理兼报 | 35 |
实际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发布为准。
六、体检要求
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报考空中乘务专业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考生还须登陆我院招生网查看相关要求。
七、收费标准
学费按照苏价费【2013】154号文件进行收费:人文社科类12000元/年,理工科类14000元/年,艺术类15000元/年。
住宿费按照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文件进行收费:1500元/年/人(4人间)。
八、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将精准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助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可向户籍所在区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时如暂时无法全额缴纳学费,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生资格,由学生资助中心认定后在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缓缴学费、勤工助学、专项和临时困难补助、爱心基金等方面予以相应的资助。
九、学院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zsw.jku.edu.cn
免费咨询电话:400-809 9055
监督电话:025-86197141
官方QQ:L1245647259
学院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金铜路2号
本招生章程由金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