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2022年上海市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普通类招生简章
2022/4/10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积极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化教育改革个案试点工作,我校2022年面向上海市考生开展基于高考基础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即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占60%)、学校考核成绩(占30%)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0%)”(简称“631”)进行综合评价招生,择优录取。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报名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上海市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含往届生)。
(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6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合格性考试成绩全部达到合格。
招生专业主要采用英语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须慎重报考。
二、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
我校2022年在上海市“631”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6人。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如下:
招生专业 | 选考科目 | 备注 |
物理 | ||
物理或化学 | 不招色盲色弱 | |
物理且化学 | 不招色盲色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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