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理工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高校招生简章
2023-4-01 01:30:17 文/冉悦心 图/黄瑶
一、学校自然情况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种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
(元/年/生)
1
020401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27000
2
040203
4年
3-6年
体育(文理兼招)
体育(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27000
3
050101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27000
4
050201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27000
5
050207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27000
6
050302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27000
7
050306T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27000
8
080204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7000
9
080208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7000
10
080411T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7000
11
080604T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7000
12
080803T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7000
13
080605T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7000
14
080901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7000
15
080903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7000
16
080906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7000
17
080907T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7000
18
082803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工学
27000
19
120105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7000
20
120203K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27000
21
120204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27000
22
120602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工学
27000
23
120801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工学
27000
24
120103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7000
25
460104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3年
3-5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
14800
26
510201
3年
3-5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
14800
27
530302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14800
28
560102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148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理工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理工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理工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已经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
根据宿舍条件不同,住宿费每人每年按3600-5500元不等。按照学校管理的要求,以实际分配的宿舍标准为准。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二等2750元/生/年,董事长奖学金10000元/生/年,校长奖学金5000元/生/年,优秀学生一等2000元/生/年、二等1000元/生/年、三等奖学金500元/生/年,十佳大学生1000元/生/年,十佳道德模范1000元/生/年,自强之星1000元/生/年。
(2)特殊家庭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入学
孤儿大学生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政策实行学宿费全部减免;特殊困难、临时困难家庭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学宿费减免或缓交等政策。
(3)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
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不超过12000元/生/年,到校后学校协助办理贷款手续和发放工作;学校为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固定岗2000元每月,临时岗25元每小时。
六、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和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均设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学校按照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批次、投档录取模式及规则进行录取。
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未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体育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辽宁省在体育类本科批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体育类无外省招生计划。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各专业对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2022年我校无“3+3”模式高考改革省份,“3+1+2”模式高考改革省份的首选科目要求在“三、专业设置说明”中已说明,所有专业的再选科目要求,均不提科目要求。辽宁省2022年实行新高考改革,我校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要求,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相关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专业安排:
对于进档考生,我校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的要求录取。若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未明确要求的,我校(文史类/历史学科类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历史”顺序;理工类/物理学科类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综合”、“物理”顺序)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不分文理或者高考改革省份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之和”、“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总分”由高到底排序择优录取;通过以上方式排序后仍同分,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
对于内蒙古考生,进档后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再依次录取其他专业志愿考生。
(2)体育类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专业安排:
体育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只在辽宁省招生,我校只认定辽宁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
对于进档考生,高考及体育统考成绩分别达到辽宁省体育类文化课、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上,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7.5+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6-6086088 150****6088(同微信)
0416-6086099150****6099(同微信)
网址:http://www.lis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