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普高招生章程(2022年实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所面向的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4180,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四条 学校是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主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创办于1978年,是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江苏省文化旅游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单位,学校开设20余个与文化旅游行业密切相关的专业。校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大学城月华西路1号、华严岗(南京市鼓楼区华严岗1号)两个校区,全日制学生的就读校址均在江宁校区。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宣传、咨询、录取等工作。

第八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和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招生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考生也可在学校招生网查询。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其中,空中乘务专业报名条件:要求考生体貌端正、无传染病史,男生身高175-185厘米,女生身高163—174厘米,面部无严重痤疮、痘印,无色盲、色弱、斜视、弱视,无纹身、狐臭,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胎记、自残痕迹等,家中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

第十四条 考核方式:学生参加各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录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分类分代码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 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的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依据投档成绩对进档考生进行排序,遵循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录取。当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学校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排序规则(或排序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序政策,则按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优先录取。如仍相同,普通类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艺术类考生再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新高考改革省份则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其余省份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发展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所有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根据学校教学要求,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教学统一按英语日语语种安排。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04〕158号、苏价费〔2008〕229号、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文件)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4700元,工科类专业53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空中乘务专业6800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12000元,西餐工艺(中外合作办学)15000元。

第二十二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200元-1500元(苏价费〔2002〕369号、苏价费〔2006〕185号文件)。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通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学生可在当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在学校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国家规定实行奖助学金制,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2300元-4300元)、学校奖学金(500元-2000元)、企业奖学金以及学校彩虹助学基金等,详见《新生入学指南》。学校不断健全完善“奖、助、贷、勤、补、免”和绿色通道等多元混合的助学体系,全面服务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五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月华西路1号。

邮政编码:211100

招生咨询电话:(025)58591228、58096853

咨询QQ群:165643907(唯一官方)

招生传真:(025)58591229

招生监督电话:(025)58096817

招生监督邮箱:JW@nith.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nith.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s://zs.nith.edu.cn/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2022年4月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普高招生章程(2022年实行)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下载Word文档

带你看艺考
艺考信息时光机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结果公示

2023年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综合评价,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结果公示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结果公示
综合评价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结果公示2023/4/7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单独招生简章厦门城市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2023/4/7

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单独招生录取信息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2023/4/7

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单招第二志愿考试时间安排

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单招第二志愿考试时间安排
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单招第二志愿考试时间安排
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单招第二志愿考试时间安排2023/4/7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高职单独招生简章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高职单独招生简章-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高职单独招生简章
单独招生简章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高职单独招生简章2023/4/7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入学测试大纲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入学测试大纲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入学测试大纲
单独招生报名考试宿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入学测试大纲2023/4/7

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指南(请广大考生仔细认真查看)

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指南(请广大考生仔细认真查看)
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指南(请广大考生仔细认真查看)
单独招生简章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指南(请广大考生仔细认真查看)2023/4/7

关于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打印准考证相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打印准考证相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打印准考证相关事项的公告
单独招生报名考试关于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打印准考证相关事项的公告2023/4/7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关于2023年高职单招打印准考证的重要通知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关于2023年高职单招打印准考证的重要通知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关于2023年高职单招打印准考证的重要通知
单独招生报名考试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关于2023年高职单招打印准考证的重要通知2023/4/7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方案(网络测试)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方案(网络测试)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方案(网络测试)
单独招生简章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方案(网络测试)2023/4/7

大同煤炭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职业技能测试考场安排

大同煤炭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职业技能测试考场安排
大同煤炭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职业技能测试考场安排
单独招生报名考试大同煤炭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职业技能测试考场安排2023/4/7

关于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023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统一测试成绩查询的通知

关于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023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统一测试成绩查询的通知
关于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023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统一测试成绩查询的通知
自主招生信息关于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023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统一测试成绩查询的通知2023/4/7

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提前招生第二轮专业计划表

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提前招生第二轮专业计划表
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提前招生第二轮专业计划表
普通类招生计划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提前招生第二轮专业计划表2023/4/7

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成绩查询入口

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成绩查询入口
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成绩查询入口
单独招生成绩查询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成绩查询入口2023/4/7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春季招生征集志愿通知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春季招生征集志愿通知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春季招生征集志愿通知
普通类招生计划中山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春季招生征集志愿通知2023/4/7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公示查询通知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公示查询通知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公示查询通知
综合评价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公示查询通知2023/4/7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招生拟录取公示查询通知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公示查询通知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公示查询通知
单独招生录取信息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公示查询通知2023/4/7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单独招生征集志愿拟录取情况公示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单独招生征集志愿拟录取情况公示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单独招生征集志愿拟录取情况公示
单独招生录取信息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单独招生征集志愿拟录取情况公示2023/4/7

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招考试成绩查询指南

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招考试成绩查询指南
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招考试成绩查询指南
单独招生成绩查询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招考试成绩查询指南2023/4/7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春季高考征集志愿招生计划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春季高考征集志愿招生计划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春季高考征集志愿招生计划
普通类招生计划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春季高考征集志愿招生计划2023/4/7
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

艺考热搜

艺考数据
艺考资源站

  • 艺考分数线
  • 艺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