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招生简章

新疆高考招生简章
2014/5/30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国标代码1392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结合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具体情况,为规范学院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校简称:新交职院
第四条 英文译名:XINJIANG VOCATIONAL & TECHNICAL COLLEGE OF COMMUNICATIONS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规模:学院目前在校生8500人以上,
第九条 校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永顺街478号
第十条 学院现有三个专业教学分院和两个教学部,设有30个专科专业,基本形成了以道路桥梁工程、汽车、机电与工程机械、运输与管理、物流、计算机等六大类专业群是新疆交通运输等相关行业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七条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是学院招生的常设机构,全面负责学院的普通学历教育招生工作;负责招生计划的落实、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等工作。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规定、政策、原则。
第九条 所有专业原则上均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条 体检标准严格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规定。
第十一条 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前提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但严格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原则录取。
第十二条 依考生报考的志愿顺序,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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