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医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河南高考招生简章
2014/5/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河南中医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自身发展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中医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河南中医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河南中医学院,国标代码10471。
河南中医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全国建校较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其前身是开办于1953年的河南省中医进修学校。学校位于省会郑州,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设规划学校、“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高校、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教育部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培养高校。
河南中医学院是一所以中医药学科为主,医、理、管、工、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公办普通高等全日制综合性本科院校。办学层次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兼招专科生。办学形式以全日制在校生为主。
河南中医学院设有基础医学院、药学院、针灸推拿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护理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骨伤学院、人文学院、外语学院、信息技术学院、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体育教研部、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等16个院(部、中心)。有4个国家级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7个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4个河南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5个省高等学校优秀教学团队、6个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临床技能虚拟仿真实训中心、1个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9门省级精品课程、3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2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5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有5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
第六条河南中医学院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先后获得“全国师德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级文明单位”、“河南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河南中医学院注重内涵建设,秉承“厚德博学、承古拓新”校训,凸显“立德铸魂,德术兼备”育人理念,为社会培养各类中医药人才6万余人、硕士研究生4000余名、博士研究生80余名。毕业生中有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科学家、名医大家、企业家和管理专家,也有“全国道德模范”、“中国大学生十大年度人物”、“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等感动中原、唱响全国的优秀大学生先进群体,展示了我校良好的育人成果。学校多次在全国、全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获优异成绩。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河南中医学院成立了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
第八条河南中医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为“河南中医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河南中医学院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河南中医学院根据社会需求、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招生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制定本校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和学校党委会审定后,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批。
第十一条河南中医学院招生就业处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并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核备案。学校招生就业处同时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2014年学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3110人,免费医学定向生本科计划50人,贫困定向专项计划30人,普通专科计划57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