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医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2)

河南高考招生简章
2014/5/15
第十三条2014年,录取工作分批进行,依次为提前批(专升本和免费医学定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和高职高专批。其中,本科二批面向河南、北京、天津、河北、江苏、浙江、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广东、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安徽、重庆、海南、广西、云南、四川、贵州、陕西、山西、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新疆等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其他批次在河南省内招生。
第十四条河南中医学院牢固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不断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全面提升教学水平。第一临床医学院开设有中西医临床医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医学检验技术等本科专业和护理专科专业;第二临床医学院开设有中医学、医学影像技术等本科专业;针灸推拿学院开设有针灸推拿学等本科专业和针灸推拿专科专业;基础医学院开设有预防医学等本科专业,药学院开设有中药学、药学、中药制药、药物制剂、制药工程、生物工程、中药资源与开发等本科专业;人文学院开设有应用心理学、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应用心理学(第二学士学位)等本科专业;外语学院开设有英语、汉语国际教育、护理学(民族传统体育与保健英语方向)等本科专业;信息技术学院开设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本科专业;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开设有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图形图像制作等专科专业。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录取体制:学校招生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六条提档比例:学校按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调阅学生电子档案,调阅比例不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原则上在计划数的110%以内调档;或根据生源情况,学校与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商定具体调档比例。
第十七条录取原则:以高考统考成绩为依据,实行“志愿清、专业清”原则。对于进档考生,一般先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所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依照考生基准成绩和身体条件并参考相关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或主要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退档原则:以下情况学校可予以退档: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所报考专业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分数低所有专业均无法满足者;往年被普通高校录取不报到者。
第十九条体检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录取期间,根据高考体检表无法确定病情的考生,学校组织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不适合所报考专业学习的考生,学校予以退档。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体检复查,对在高考体检过程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我校录取各专业学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对经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公示并已计入高考成绩,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我校原则上予以认可,并根据该省有关规定提档录取。
第二十二条录取结束后,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我校在河南中医学院招生网上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三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经河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批准,2014年学费收费标准为:
普通本科:医药类专业4500元/生·学年,医药相关类专业3400-3700元/生·学年;第三批本科(与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联办):12000元/生·学年。专科:4400元/生·学年;软件职业技术学院:8000元/生·学年(高职高专)。
住宿费收费标准:六人间800元/生·学年、四人间1000元/生·学年。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新生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学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开辟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学校的奖励资助项目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入学奖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学生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可充分激励优秀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培养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合格后颁发河南中医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符合修读第二学士学位条件的,可自愿申请修读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一年后,可依照《河南中医学院本专科学生转
专业实施办法》(试行)申请转专业,考核通过者办理相应手续。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河南中医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联系方式及地址:
学校招生网址:http://bkzs.hactcm.edu.cn
招生专用邮箱:zszy@hactcm.edu.cn
招生录取咨询电话:0371-86667366(学校招生就业处)
招生录取监督电话:0371-65575590(学校纪委)
招生就业处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龙子湖高校园区河南中医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编:450046。
招生就业处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龙子湖高校园区河南中医学院教学实验楼B区812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