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录取查询方式

山东高考最新信息
2014/4/30
⑴专科升本科政策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执行。
⑵在册学籍的学生,德、智、体鉴定合格,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要求的,颁发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具印的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本科学生颁发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⑶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的相关政策,学校允许被录取的考生在限定时间内,根据本人意愿重新选择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第八章奖助措施
第二十三条 学院设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设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分学期奖励学习优胜的学生,年最高金额为2000元;学院还设有三好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企业奖助学金,奖励面超过35%;另外,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形式完成大学学业。
第九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电话:0535-7237901、7237902
招生监督电话:0535-292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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