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查询方式

山东高考最新信息
2014/4/30
第三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或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十六条 学校不进行任何形式的招生代理行为,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和校外人员代为发布招生广告或发布招生宣传资料。对以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 专升本政策按照当年度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由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大学城文化路888号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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