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2014年招生简章(内地)(3)

广东高考招生简章
2014/4/29
文学院的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原则。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类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的80%。同时,本专业加设单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语文不低于90分(按满分150分计,采取标准分或其他分值计算的省份参照本标准折算)。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招生计划(共15名)的7个名额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8个名额按高考合成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合成分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高考合成分计算公式:高考合成分=高考文化总分÷所在省份普通类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100)
(七)高水平运动员考生。体育测试和文化课成绩合格,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网公示的考生,按照以下顺序录取: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合格者,先行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运动员等级顺序,同等级依照我校体育测试成绩顺序,择优录取。最后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以上的考生,录取原则为根据项目需要,按照运动员等级顺序,同等级依照我校体育测试成绩顺序,择优录取。
(八)体育教育专业考生。在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划定的体育类本科第一批(重点线)录取控制分数的情况下,德、智、体全面考核合格,以体育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请参照我校2014年体育教育专业招生简章)。
(九)文艺特长生。文艺特长生是指在参加各专项比赛中,曾获得全国、省、市级奖项及专业考试认证的优秀学生。文艺特长生必须参加本年度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的,予以优先录取。
文艺特长生须经我校有关部门面试。联系单位:学生艺术团(电话:020-85222056)。
(十)艺术类、体育教育专业和保送生,入学后不允许申请转专业。
第三章 其 他
十四、奖贷助学金设置
(一)新生奖学金(两项以上获奖者,取最高值一项奖励):
1.高考成绩综合分在所在省(市、自治区)第一名者,奖励40000元。
2.高考成绩单科分在所在省(市、自治区)第一名者,奖励10000元。
3.在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20000元、15000元、10000元。
(二)在读生年度奖学金
各类奖学金金额从400元到10000元不等。
(三)专项奖学金
学生入学后在校期间参加国际、国家、省(市、自治区)组织的学术、科研、科技作品竞赛活动或文艺、体育比赛等活动取得优异成绩的,或在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可获专项奖学金,奖金数额从数百元至数千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