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2014年招生简章(内地)(2)

广东高考招生简章
2014/4/29
十、录取体检标准
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不录取体检不合格考生。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色盲、色弱两项以高考体检结果为准),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复查合格但专业体检受限者,转入不受限的低分专业。
十一、预留计划和投档比例
按照不超过招生总数1%的比例预留计划,预留计划一是用作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二是用作按高出**投档后,多投档的考生又服从专业调剂时,追加计划进行录取时使用。预留计划的投向在正式投档前确定。预留计划将按照录取进度和专业实际情况安排,用完即止。
按招生计划数**~120%投档(视生源具体情况而定)。
第二章 录取原则
十二、录取原则
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十三、录取细则
(一)按加分后的投档成绩投档。投档成绩原则上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依据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计算的为准,且考生的实际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的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安排专业。安排专业时,按分数(高考文化课分数)优先,参考专业志愿顺序,不设专业级差的原则进行安排。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等享受加分的考生报考我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三)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依据各省的排名方法和顺序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四)创新班、本硕博联读班,在各学习阶段,将根据学生的学业、表现、健康和志愿等综合状况进行适当分流或淘汰,不符合要求者将分流至相应专业的普通班学习,具体培养及管理办法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志愿填报方式与普通专业相同。
(五)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将根据实际高考文化成绩进行专业预录,入校加试素描后根据素描成绩进行正式专业录取。素描成绩不合格者将参照我校当年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及考生高考志愿,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酌情确定录取专业。
(六)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统一高考。在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艺术类第一批(重点线)录取控制线或省外线(解释权归各省招生办公室)的基础上,或者我校公布的分数线上,按照如下方式录取:
艺术学院的动画、美术学、戏剧影视导演、音乐学专业在由学校组织的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中取得合格证的前提下,不分文理科,按考生报考志愿顺序,按照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动画、美术学、戏剧影视导演三个专业加设单科录取的控制分数线(具体要求见我校2014年艺术学院招生简章)。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如专业校考成绩全国排名前3名,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或省外线(解释权归各省招生办公室)者,不受单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限制,优先录取。另,如该专业校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类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及以上者,按照专业校考全国排名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录取前2名。如果考生同时达到以上优先录取资格,以按专业校考成绩录取为先。录取时原则上文理兼收,但是如果各省考试院要求报送文理科计划,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分配文理科指标(具体要求见我校2014年艺术学院招生简章)。
新闻与传播学院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类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的80%。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取得《2014年暨南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其中1/2的招生计划,优先按照专业校考复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校考复试成绩排名并列的考生,按照高考合成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另外1/2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合成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高考合成分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校考复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高考合成分公式:高考文化总分÷所在省份普通类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