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上海高考招生简章
2014/4/21
华东政法大学2014年全日制本科生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华东政法大学
二、就读校址
松江校区: 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
三、层次
■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备注: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预留计划数和使用原则
预留计划数为2014年我校秋季统考招生计划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七、专业培养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日语专业要求日语或英语语种,德语专业要求德语或英语语种,英语、翻译专业要求英语语种;其他专业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1.国防生只招男生,按照武警总部计划安排执行;
2.侦查学、边防管理和治安学招收女生比例不超过15%,参照《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教学司[2003]16号);
3.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九、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国防生: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6号);
2.侦查学、边防管理和治安学专业:参照《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教学司[2003]16号);具体要求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3.其他专业: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人教字[200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