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上海高考招生简章
2014-4-21 10:40:21 文/沈浩然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全国统考)
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一、学校全称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宝山校区: 上海 市 宝山 区 水产 路 2859 号
武东校区: 上海 市 杨浦 区 武东 路 51 号
三、层次
□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要求执行。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九、录取规则
全面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要求,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
一、秋季高考录取规则(上海):
1、高职高专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根据政策,在高职专科批次控制线上学校将按照考试院规定的调档比例进行调档。
2、对进档考生将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在同分情况下,文科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理科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当考生所填专业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无加试要求。
4、无单科成绩要求。
二、秋季高考录取规则(外省市):
1、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投档原则按当地政策执行,在同分情况下,文科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理科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