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2014年面向农村学生专项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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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1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促进高等学校入学机会公平,让更多勤奋好学、品学兼优的农村学子进入高校就读,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2号)精神,我校2014年在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中面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农村户籍学生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
一、组织机构
(一)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学校成立专家评审组,负责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的测试和认定工作。
(三)学校本科招办负责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的资格审核、测试组织等具体工作。
(四)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二、招生专业:除治安学、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以外所有本科专业。
三、招生计划:录取计划占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2%。
四、报名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县及县以下中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一)考生须符合当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
(二)高中阶段具有在上述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来自贫困地区、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的成绩优良,品学兼优的高中毕业生。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主要为考生学籍所在中学推荐。
符合条件的每所中学原则上可推荐考生不超过3名。相关中学在校内外显著位置公示推荐条件、办法、程序及推荐名单,做到信息公开、程序透明。
(二)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4月21日止。
(三)方式:网上报名
中学所推荐考生须登陆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 202.202.80.68),按照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并进入“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系统”,填写《西南政法大学2014年面向农村学生专项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确认无误后提交并打印。
(四)材料报送
中学统一邮寄:符合推荐资格的中学下载打印并填写《西南政法大学2014年面向农村学生专项自主选拔录取中学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后,连同本校所有推荐考生的以下申请材料,须于4月21日前(特快专递邮寄方式,以邮戳在4月21日前为准)提交至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材料请用A4纸装订成册,材料一律不退还。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自动生成的信息填写完整的《西南政法大学2014年面向农村学生专项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原件;
2.连续3年在县及县以下中学就读的学籍证明(须加盖中学公章);
3.户籍证明(户口簿首页、考生所在页复印件及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
4.考生高中各学年的学习成绩及年级排名证明(须加盖中学公章);
5.校长或班主任推荐信;
6.学生个人申请陈述,1000字左右,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学习情况、能力素质、个性特长及选择报考专业的理由、未来规划及设想等;
7.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优势的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均须考生所在中学审核签字盖章。
材料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路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401120 电话:023-67258829
请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农村专项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字样
六、测试资格审核
我校根据寄送的报名材料基本情况进行初审,综合考虑考生综合情况及培养潜质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
准予参加我校测试的考生名单将于4月21日后在我校网上报名系统(202.202.80.68)“报名进度”和本科招生网首页公告栏中通知,考生务必及时查看(不另行通知)。
七、准考证领取
(一)时间:2014年4月25日
(二)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本科招生网站相关信息
(三)需携带的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学生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