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工业大学2014年自主招生筑梦计划实施办法(2)

陕西高考招生简章
2014/3/31
3. 递交纸质材料:相关材料以中学为单位须于2014年4月13日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EMS快递至: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710072。信封上请注明“**省**中学筑梦计划”字样,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4. 初审
我校组织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请考生所在中学于4月18日起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初审结果并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5. 考试
获得初审资格的考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等有效证件参加我校自主选拔“筑梦计划”测试,包括数学、物理,测试方式为笔试。
考试时间:2014年04月26日9:00-12:00。
考试地点:联盟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设置考点,考生在资格审查合格时可就近选择、并确认考点。
四、资格认定
我校依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资格考生候选名单和录取政策,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及中学公示,无异议者报教育部备案、“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五、录取原则
1.获得自主选拔 “筑梦计划”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须在院校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省市区的第一志愿是指第一顺位或A顺位)填报西北工业大学;对于单独设置自主选拔录取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考生须在该批次填报我校。
2.自主选拔 “筑梦计划”录取的优惠政策分为A、B两档:A档考生达到所在省份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我校审查、按照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B档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我校在考生生源省份提档线下30分以内(但不得低于本科一批次控制分数线),由我校审查、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照顾政策
我校为真情关爱农村弟子、贫寒学子减轻家庭负担,对获得考试资格的考生,报销往返考点的基本交通费用,考试期间给予一定食宿费用补贴。如被录取,可参加由我我校校友总会发起的“爱心直通车”活动,报到时优先享受新生“绿色通道”。
我校承诺决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