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高考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2)

甘肃高考最新信息
2014/3/25
(四)高校招生计划公开
主要内容:经教育部统一分送的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可以不做分省安排的特殊类型招生计划、预留计划和使用原则以及调整计划的使用结果。
公开方式:《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上、下册);省内各高校官方网站;纸质招生简章(招生指南);新媒体应用平台(微博、微信、QQ、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
责任主体: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省内各高等学校。
(五)考生资格公开
主要内容:按照国家或省级政策申请加分照顾考生资格;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学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煤炭企业优秀青年单独招生、普通高等学校职教师资、盲聋哑残疾生和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单独招生等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所参加的特殊类型招生测试项目等。
公开方式: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官方网站;有特殊类型招生考试资格的省内各高校官方网站;省内有关中等专业学校官方网站;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官方网站及有关中学(单位)官方网站仅公示本辖区(单位)按照国家或省级政策申请加分照顾考生资格。
责任主体: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省内各高等学校;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单位)。
(六)录取程序公开
主要内容: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参照分数线);投档规则;填报志愿时间和办法;录取各阶段时间安排;各批次未完成计划和考生志愿征集办法等。
公开方式: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官方网站;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
责任主体: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七)录取结果公开
主要内容: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录取信息包括批次、科类、类型、院校、专业等;高校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等。
公开方式: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官方网站;省内各高校官方网站;各市(州)、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官方网站或高考服务咨询处(信访接待处);《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导》。
责任主体: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省内各高校;各市(州)、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
(八)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主要内容: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省内各高校、各市(州)、县(区)招生咨询及接受考生申诉的办法和联系方式。
公开方式: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官方网站;省内各高校官方网站;各市(州)、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官方网站或高考服务咨询处(信访接待处)。
责任主体: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省内各高校;各市(州)、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
(九)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主要内容: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省内各高校、各市(州)所辖范围内发生的招生重大违规事件及其处理结果。
公开方式: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官方网站;省内各高校官方网站;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官方网站;违规事件处理机构通过文件形式下发或向社会公布。
责任主体: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省内各高校、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
(十)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
主要内容:新生复查期间的有关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和处理情况。
公开方式:省内各高校官方网站。
责任主体:省内各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