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西艺术职业学院自主招生实施方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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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24
(二)领导小组下设自主招生办公室。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学院同志担任成员。其履行的自主招生主要职责为:落实各项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三)成立自主招生监督办公室——由主管纪检监察审计的院领导任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任副主任,其他同志任成员。招生职责为:负责全程监督、参与录取复核、接受社会意见、负责查实反馈。
四、计划专业及计划
(一)自主招生计划:共 110名
(二)计划分配原则:按照招生计划数1:1录取,录取后新生预交费,出现未报到的情况下,按照考试成绩顺延录取。
五、自主招生考生待遇
凡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 与普通高校秋季招生录取的考生享受同样政策。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上报国家学籍注册资料。
(一)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录取后,若不来报到者要在4月15日前向我院提出书面退档申请;我院招办根据省招办有关规定办理有关于的退档手续。
(二)贫困生还可参加国家助学贷款和我院奖学金的评比。
六、报考条件
凡符合山西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并已报名的应往届普高生和“三校生”(中专、技校和职高学生)及同等学历考生均可报考。
七、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3月31日至4月1日,具体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山西招生考试网公布为准。
(二)报名办法: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户籍所属的县区招办办理2014年高考报名手续,考生持高考数码照片和身份证来我院办理山西艺术职业学院自主招生报名手续。
八、考试方式
(一)文化课
科目:语文、英语(不超过高中会考范围);
方式:笔试
(二)专业技能测试
1、音乐表演专业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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