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招录取实施办法

河北高考最新信息
2014/3/20
录取
1、按文化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优惠加分确定总分。
2、根据考生总分分专业从高分向低分排序。
3、进入录取阶段的考生,根据其专业志愿,由高分向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考生成绩总分相同情况下,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录取。
4、文化水平考试、综合素质测试有一项缺考不予录取。
5、单招总计划不超录,未完成计划转为面向河北省普通高考类招生。
6、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7、拟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拟录取名单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8、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北省当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本年普通高考。
9、通过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和转入非单招专业学习。
10、学院纪检部门直接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全过程,所有环节必须有纪检部门签字。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学院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督导组的督导和检查。
纪检监督电话:0311-85323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