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职业学院2014年单招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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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20
为保证我校2014年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2014年单独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简介
1.学校全称:东营职业学院。
2.校址: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129号。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5.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东营职业学院成立于2001年7月25日,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东营市人民政府举办。
6.2010年学校被评为山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并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标志着我校进入了全国高等职业教育一流方阵。
7.学校基本情况:
东营职业学院成立于2001年,是山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100所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之一。学校占地1674亩,建筑面积38.7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2亿元,藏书128万册,在校生15600人。现有专任教师668人,双师素质教师375人,建立了600多人的兼职教师资源库。设有8个二级学院,开设59个专业,形成了以石油化工等专业为龙头、适应黄蓝经济区建设发展的九大特色专业群。
学校座落在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东营市,是胜利油田所在地,是国内最大的石油装备制造业基地,也是全省唯一全部纳入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两大国家战略的地级市。作为东部沿海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之一,东营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城、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国家技术创新工程示范城、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最具经济效率竞争力城市、中国地级十大活力城市等多项荣誉称号,2013年在全国最富城市中排名第16位,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山东第一。区域经济与社会的强势发展,为学校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也为毕业生提供了良好的就业环境。
二、招生计划
1.2014年单独招生计划1350人。
2.各专业计划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