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6)

6.在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厅将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

(1)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2)组织团伙作弊的;

(3)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

7.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8.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校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考各科成绩。

9.由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社会其他人员,取消其当年高考各科成绩,由自治区招生办向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违规事实,并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相应处罚。

10.入考场参加考试,除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设备、各类计时工具(如手表、电子表等)、录放设备、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等进入考场。否则视为违规。考场统一配发2B铅笔、签字笔、圆规、三角板、橡皮等考试用品。

11.自治区招生办将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客观记入其《考生电子档案》,作为考生考试诚信记录的重要内容。

(二)对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中违规行为处理

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

1.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予以解聘:

(1)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2)组织团伙作弊的;

(3)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

2.考试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考试管理、组织及评卷等工作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停止其参加当年及下一年度的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并由教育考试机构或者建议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1)应回避考试工作却隐瞒不报的;

(2)擅自变更考试时间、地点或者考试安排的;

(3)提示或暗示考生答题的;

(4)擅自将试题、答卷或者有关内容带出考场或者传递给他人的;

(5)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所负责考场出现秩序混乱、作弊严重或者视频录像资料损毁、视频考试系统不能正常工作的;

(6)在评卷、统分中严重失职,造成明显的错评、漏评或者积分差错的;

(7)在评卷中擅自更改评分细则或者不按评分细则进行评卷的;

(8)因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所负责考场出现雷同卷的;

(9)擅自泄露评卷、统分等应予保密的情况的;

(10)其他违反监考、评卷等管理规定的行为。

3.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作弊行为之一的,应当停止其参加考试工作,由教育考试机构或者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并调离考试工作岗位;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为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人员提供假证明、证件、档案,使其取得考试资格或者考试工作人员资格的;

(2)因玩忽职守,致使考生未能如期参加考试的或者使考试工作遭受重大损失的;

(3)利用监考或者从事考试工作之便,为考生作弊提供条件的;

(4)伪造、变造考生档案(含电子档案)的;

(5)在场外组织答卷、为考生提供答案的;

(6)指使、纵容或者伙同他人作弊的;

(7)偷换、涂改考生答卷、考试成绩或者考场原始记录材料的;

(8)擅自更改或者编造、虚报考试数据、信息的;

(9)利用考试工作便利,索贿、受贿、以权徇私的;

(10)诬陷、打击报复考生的。

4.因教育考试机构管理混乱、考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考点或者考场纪律混乱,作弊现象严重;或者同一考点同一时间的考试有1/5以上考场存在雷同卷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取消该考点当年及下一年度承办国家教育考试的资格。

对出现大规模作弊情况的考场、考点的相关责任人、负责人及所属考区的负责人,有关部门应当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违反保密规定,造成考试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包括副题及其答案及评分参考,下同)丢失、损毁、泄密,或者使考生答卷在保密期限内发生重大事故的,由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盗窃、损毁、传播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教育考试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考生答卷、考试成绩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行为人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指使、纵容、授意考试工作人员放松考试纪律,致使考场秩序混乱、作弊严重的;

(2)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3)组织或者参与团伙作弊的;

(4)利用职权包庇、掩盖作弊行为或者胁迫他人作弊的;

(5)以打击、报复、诬陷、威胁等手段侵犯考试工作人员、考生人身权利的;

(6)向考试工作人员行贿的;

(7)故意损坏考试设施的;

(8)扰乱、妨害考场、评卷点及有关考试工作场所秩序后果严重的。

7.国家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建议有关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三)对在招生考试中违规高校或高级中等学校的处理

对在考试、录取过程中违反本规定,严重违背招生诚信、破坏招生秩序的高校或高级中等学校,由教育部或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条例》及《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章的规定,视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限制招生、暂停招生、取消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对严重违规招生的学校负责人将追究其领导责任。严重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应予以通报,或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九、附则

(一)部分高校经批准单独考试录取、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和军事院校、公安院校、艺术院校(专业)、体育院校(专业)招生,以及高校招收港、澳、台、侨学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办法,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二)全国统考考务工作管理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有关考务管理规定执行。

(三)现役军人报考高校,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为军队培养的国防生按有关要求执行。

(四)部队生源报考我区高校按《关于进一步加强西藏地方院校招收军警战士工作意见》(藏招委字〔2000〕1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五)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和中专高职“3(2)+2”连读的学生参加高校对口高职招生工作,按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办理。

(六)考生可登陆西藏教育考试院网站及时查询有关工作安排和各类招考信息。西藏教育考试院网址为:www.网址未加载。

(七)本规定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解释。

更多西藏高考相关信息请点击 西藏高考网/gaokao/xz/

2014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6)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下载Word文档

带你看艺考
艺考信息时光机

贵州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发布

贵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西部“一省一校”国家重点建设高校。学校位于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贵阳市花溪区,是“全国文明校园”、“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我校2021年继续面向全国(西藏除外)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要求,为规范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贵州贵州高考贵州大学高校专项计划
贵州高考最新信息 贵州贵州高考贵州大学高校专项计划 2021/5/20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最新返校时间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最新返校时间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开学时间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2021/8/22

暨南大学2021年动画专业录取分数分数线(含2019、2020年)

暨南大学2021年动画专业录取分数分数线(含2019、2020年)
2019-2021年暨南大学动画专业录取分数分数线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2019-2021年暨南大学动画专业录取分数分数线 2021/10/11

武汉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武汉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7月9日更新) 河北省:播音与主持艺术173.67分(统一排序) 山东省:戏剧影视文学829分(统一排序)备注: 1.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公布的最低分为依据我校艺术类录取规则的最低分: 2.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公布的..
武汉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武汉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2021/7/10

苏州职业大学2021级新生入学报到补充通知

苏州职业大学2021级新生入学报到补充通知
苏职大招生办
入学须知 苏职大招生办 2021/9/7

广州应用科技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州应用科技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
广州应用科技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普通类招生章程 广州应用科技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2021/5/28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线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线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线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线 2021/10/9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2021年湖北省普通类本科录取查询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2021年湖北省普通类本科录取查询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
录取查询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 2021/7/26

成都文理学院2021年省外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查询公告

成都文理学院2021年省外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查询公告
成都文理学院
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 成都文理学院 2021/4/27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21级新生大数据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21级新生大数据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
新生大数据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1/9/10

厦门华厦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返校安排

厦门华厦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返校安排
厦门华厦学院
开学时间 厦门华厦学院 2021/9/6

2021年吉林省高考录取结果查询开通

2021年吉林省高考录取结果查询开通
吉林
吉林高考录取查询 吉林 2021/7/10

天津城建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录取情况查询(7月9日)

天津城建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录取情况查询(7月9日)
天津城建大学
录取查询 天津城建大学 2021/7/9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2021/8/7

2022山东美术统考时间预测(12月19日可能性最大)

2022山东美术统考时间预测(12月19日可能性最大)
2022山东美术统考时间预测(12月19日可能性最大)2022山东美术统考时间预测(12月19日可能性最大)2022山东美术统考时间预测(12月19日可能性最大)2022山东美术统考时间预测(12月19日可能性最大)
山东美术统考考试时间 2022山东美术统考时间预测(12月19日可能性最大) 2021/9/24

2022艺术统考时间如何安排?附各科评分标准

近日不少2022届考生咨询统考时间,今天给大家整理了部分已发布2022统考时间及2021届各省统考时间,快来看看吧!
艺考生
汇总 2022艺考 艺考生 2021/9/26

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2021级萌新 披荆斩棘的辅导员们来啦!

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2021级萌新 披荆斩棘的辅导员们来啦!
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
入学须知 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 2021/9/20

淮南师范学院2021年招生录取工作圆满结束

淮南师范学院2021年招生录取工作圆满结束
淮南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录取查询 淮南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1/8/19

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广播电视编导术科考试科目和要求

广播电视编导术科统考包括专业基础、故事编创和影视作品分析三个科目。
广东省广播电视编导类统考大纲
广东广播电视编导统考考试大纲 广东省广播电视编导类统考大纲 2021/9/27

广州大学2021年最全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广州大学2021年最全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广州大学
录取查询 广州大学 2021/7/17
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

艺考热搜

艺考数据
艺考资源站

  • 艺考分数线
  • 艺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