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甘肃高考体检3月前完成有疑义可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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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28
2014甘肃高考体检3月前完成有疑义可复查
省招委会发布了《关于做好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3月底前完成高考体检工作。《通知》明确要求体检医院由县招生委员会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院承担。非指定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体检结束后,如考生对体检结果存有疑义并要求复查,可向所在县级招办申请批准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后仍有疑义的,可向市(州)体检领导小组申请并报省招办批准同意后,由兰州大学第一医院进行终检。参加招生体检工作的主检大夫应由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生担任。当年有子女参加高考的医生应予回避。
《通知》指出,今年继续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作为体检项目。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体检工作严格实行“谁主管、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涉及高考体检的违规、违纪行为,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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