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春季高考招生试点工作通知

上海高考最新信息
2014/2/19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师范大学等5所高校实行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学〔2014〕9号
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商学院、上海杉达学院、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为深化教育考试改革,为学生提供多次考试入学机会,营造宽松和谐的教育环境,推进素质教育实施,促进普通高校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学分制”制度的全面实施,2014年本市决定在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商学院、上海杉达学院、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等5所普通高校继续实行春季考试招生试点。
一、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本次春季高考招生层次为本科,招生计划共270名(具体学校招生计划见附件),并计入各校当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总计划。招生专业必须是经过市教委审批或同意备案的专业。
二、报名资格
报名参加2014年春季高考的考生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身体健康。
(三)本市户籍在沪报考对象:具有上海市常住户籍的高中阶段学校历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含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非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历届毕业生)。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在沪报考:
1.考生为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须为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的历届生;
2.考生为《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留学人员持证人的子女,且须为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的历届生;
3.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上海市常住户籍,考生本人持《上海市居住证》且须是2013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历届毕业生;
4.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原属上海市常住户籍(含上海支内、支边、支疆职工或知青),且考生须是2013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历届毕业生;
5.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认定的驻沪机构工作人员,且考生须是2013年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历届毕业生;
6.考生为在沪定居并持有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且须为高中阶段学校历届毕业生;
7.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在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在站人员,且考生为高中阶段学校历届毕业生;
8.考生父母为上海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即国家和上海市的“千人计划”),且须为高中阶段学校历届毕业生。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相关部门锁定名单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在沪报考:
1.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认定各地来沪投资企业工作人员,且考生须是2013年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历届毕业生;
2.考生为梅山、大屯、鲁矿三地上海后方基地单位职工子女,且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后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历届毕业生。
(六)《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或其同住子女在春季考试期间即2014年3月22日,持证人的《上海市居住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七)18至24周岁男性公民须查验兵役证(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