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4年单独招生简章

天津高考招生简章
2013/12/16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是我国最早建立的以培养职业教育师资为主要任务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成立于1979年,隶属于原国家劳动部;2000年,转制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天津市管理为主;2010年3月,更名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2年3月,国家教育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正式签署协议,合作共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学校成为天津市地方高校中唯一一所部市共建高校。学校现有工学、教育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7个学科门类,在教育学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拥有省部级重点学科 4个;设有项目博士后工作站 1个、并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硕士点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32个;设有本科专业43个,其中国家级高等院校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天津市品牌专业11个、天津市战略新兴产业专业4个。
学校除招收高中毕业生外,根据原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少数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生的暂行规定》【(87)教学字012号】和原国家劳动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单独招生办法》【劳部发(1997)41号】文件的规定,采取单独命题、考试、录取的办法,从技工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中招生,为职业教育培养“双证书、一体化”职教师资。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热烈欢迎有志于献身职业教育事业,符合报名条件的技工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踊跃报考。
一.招生专业及对象
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科,学制四年,招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车工、数控车工、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装配钳工、铣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工种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高级操作技能考核成绩须在75分(含75分)以上。
2.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模具方向):本科,学制五年,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车工、数控车工、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装配钳工、铣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工种的技工学校毕业生。
3.机械工艺技术:本科,学制五年,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车工、数控车工、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装配钳工、铣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工种的技工学校毕业生。
4.机电技术教育(数控维修方向):本科,学制五年,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车工、数控车工、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装配钳工、铣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工种的技工学校毕业生。
5.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本科,学制五年,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装配钳工、汽车维修工工种的技工学校毕业生。
6.自动化(电气技术教育方向):本科,学制五年,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维修电工、无线电调试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工种的技工学校毕业生。
7.应用电子技术教育:本科,学制五年,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维修电工、无线电调试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工种的技工学校毕业生。
8.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学制五年,工种不限,招收具有所学工种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学校毕业生。
9.数控技术(国家示范专业):高职,学制三年,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车工、数控车工、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装配钳工、铣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汽车维修工工种的技工学校毕业生。
10.应用电子技术(天津市示范专业):高职,学制三年,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维修电工、无线电调试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工种的技工学校毕业生。
11.电气自动化技术:高职,学制三年,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维修电工、无线电调试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工种的技工学校毕业生。
12.计算机应用技术:高职,学制三年,工种不限,招收具有所学工种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学校毕业生。
招生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云南、陕西、甘肃、宁夏。
二.考试
1.考试科目及分值
(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模具方向)、机械工艺技术、机电技术教育(数控维修方向)、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数控技术:
理论课:语文150分、理科综合200分(数学120分、物理80分)、英语150分、机械类专业基础综合250分(机械基础150分、技能基础100分)
(2)自动化(电气技术教育方向)、应用电子技术教育、电气自动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
理论课:语文150分、理科综合200分(数学120分、物理80分)、英语150分、电工与电子类专业基础综合250分(电工与电子技术基础150分、技能基础100分)
(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
理论课:语文150分、理科综合200分(数学120分、物理80分)、英语150分、计算机类专业基础综合250分(计算机应用基础150分、技能基础100分)
专业类别 |
工种 |
技能基础考试内容 |
机械类 |
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装配钳工 |
钳工技能基础 |
车工 |
车工技能基础 | |
数控车工 |
数控车工技能基础 | |
铣工 |
铣工技能基础 | |
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 |
加工中心操作工技能基础 | |
汽车维修工 |
汽车维修工技能基础 | |
电工与电子类 |
维修电工 |
维修电工技能基础 |
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无线电调试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
电子技能基础 | |
计算机类 |
工种不限 |
计算机程序员技能基础 |
各科目考试形式均为笔试。技能基础考试内容必须与考生所学工种保持一致,各工种技能基础的考试内容如下:
考试成绩由接受报名单位通知考生本人,考生本人也可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成绩自公布之日起三日内,考生如对本人的分数有异议,考生本人可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核分数申请,学校招生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2.考试时间及地点
理论课考试: 6月7日 至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职业资格等级鉴定: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安排考核。
3.主要参考教材
《语文》 全国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通用教材,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第五版
《数学》、《物理》、《机械基础》、《电工基础》、《电子技术基础》 全国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通用教材,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第三、四版
《新编大学计算机基础教程》(贾宗福等编著 中国铁道出版社 第二版)
《C程序设计》(谭浩强著 清华大学出版社 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