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学2013级新生入学须知

辽宁高考最新信息
2013/7/17
各位新同学:
祝贺您已被我校录取!为帮助您做好各项入学准备,请认真阅读本须知。
一、报到
报到日期:2013年8月28日(星期三)
报到地点:大连市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 大连大学
接站时间:8月28日(6:00-18:00)
地 点:1、大连火车站(青泥洼桥) 2、大连北站
乘车路线(仅供参考):大连火车站至大连大学:大连火车站后身快轨车站乘坐快轨,在开发区站下车后乘坐5路公共汽车;大连北站到学校:乘坐出租车较便捷。
具体要求:
1、请您持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录取通知书、个人档案,按时到所属学院报到并办理手续。因事、病等原因不能按时报到,需提前向本学院请假,经本学院同意后方可延期(延长期限不超过3天)。根据教育部规定,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2、档案转接说明:考生档案转接政策由本省自行规定,如采用邮寄方式,邮寄地址请写到考生本人所属学院,收件人为本人,报到后请转交给学院辅导员处。
建议您在报到日当天到校,集中办理各项手续,提前或延后报到,学校不集中办理报到手续。因故未按时报到的,请自行到学校报到。
二、新生复查
在为时三个月的新生复查期内,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八条之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学校将组织各学院、保卫处、门诊部等相关部门就新生报到身份、档案材料、身体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复查。
学生在新生复查期内不具有学籍,因此新生报到之后招生办公室将不予受理退学申请;学生在校期间,招生办公室无权接收学生本人提出的包括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任何与身份信息相关的修改申请。
三、户口迁移
1、根据公安机关要求,辽宁省新生不予办理户口迁移,外省新生可自愿迁入学校,可持录取通知书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迁入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2013号;入学后凭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迁移证落户。
2、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性别等项须与通知书及报考志愿时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误请到当地派出所或新生所在省招办更改并加盖校对章,否则公安机关不予审核落户。
3、不办理户口入校手续的农业户口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市、县、区公安(分)局办理“农转非”手续。
4、另请新生将录取通知书复印几份,以备办理保险等相关事宜,原件用于办理落户,不再发给本人。
四、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新生须自带党、团组织关系。大连市以外的党员要携带由县、市级以上地方党委给大连市委组织部的介绍信;大连市内的党员需将党组织关系开到大连大学党委组织部;团员要带团员证,无团员证者带团员介绍信,介绍信开到所在学院团委。新生到校后务必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党组织关系需到党委组织部接转。
五、宿舍管理
学生集体宿舍实行统一管理,按学院、专业集中安排住宿,寝室内为每人备有衣柜,不需携带衣箱。为了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新生入学时不准将电褥子、热得快、电吹风、电热锅等电加热类器具和猫、狗、松鼠等宠物带入宿舍内。为避免上当受骗,新生要提高防盗防骗意识,谢绝诸如银行卡、手机卡及生活用品等各种推销活动。
按照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辽宁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全省高等学校学生床上用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3]92号)要求,学校通过招标为新生统一购置了经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辽宁省教育厅考核公布的合格絮棉制品生产企业供应的出厂价格的整套床上用品,包括:棉被(一级纯棉棉胎纯棉被面)、棉褥(一级纯棉棉胎纯棉褥面)、纯棉被套、蚊帐、枕芯、纯棉枕套、被蒙、夏凉被、床垫各1个;纯棉印格床单、纯棉枕巾各2个,整套共计13件530元。请新生将整套床上用品费存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的建行龙卡内,学校将于8月23日通过网银统一自动划收,对于在生源地无法使用龙卡的新生,可在报到当日到所住的宿舍楼内现场缴费。整套床上用品领取地点在各自所住宿舍楼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