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学2013级新生入学须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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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17
六、其他事宜
校内邮政储蓄所:校园内设有邮政储蓄所和邮局,位于钟楼广场。
校内自动取款机设置:邮政储蓄自动提款机位于校邮局门口;建设银行自动取款机位于邮局门口和行政楼门口。由于新生报到期间取款人数较多,因此可能会出现集中排队的情况。
新生来校报到路途中请务必注意安全,并妥善保管自己的钱物及各种证件,严防丢失。
本须知未尽事宜,新生到校后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建筑工程学院:87402396 机械工程学院:87402127 信息工程学院:87402460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87402725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87402435
医学院、护理学院:87403539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87403747
日本语言文化学院:87403740 人文学部:87402536 旅游学院:87402510
英语学院:87402574 师范学院:87403744 经济管理学院:87402542
音乐学院:87402818 美术学院:87402585体育学院:87403168
国际学院:87403450 户口迁移政策咨询:87402136
宿舍管理咨询:87403722 财务收费咨询:87403687
教工开学时间为2013年8月20日,新生可在教工开学之后咨询。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开发区 邮编116622 电话区号:0411
网址:http://www.dlu.edu.cn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解读
一、开办国家助学贷款具有什么意义?
开办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速人才培养,特别是帮助经济困难的优秀青年得以深造的重大金融政策,是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积极开办助学贷款有关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支持教育事业的重大举措。
二、学生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时应向学校和贷款银行提交哪些贷款材料?
1、如实、完整地填写《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督促还款承诺书》(以上两表入学后发给本人)、《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随录取通知书下发)。
2、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新生如果来不及办理学生证,可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替代学生证。
3、本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及书面贷款申请。
4、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专职辅导员身份证、教师证复印件,学生见证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三、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的贴息?
为体现国家对经济困难学生的优惠政策,减轻学生还贷负担,国家财政部门对接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给予还款利息补贴。从2004年办理贷款学生开始,国家助学贷款按新的贴息办法,实行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全部由个人自付。现行的贷款月利率为5.667‰。
四、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有多长?
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一般不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6年。借款学生毕业后就开始还贷,毕业后6年内还清。
五、借款学生违约时,银行和学校可采取什么处罚措施?
1、贷款学生应努力学习,如果因成绩不合格而受到2次退学警告处分,则停止发放新的贷款。
2、贷款学生在学校有违纪行为,受到学校记过(含记过)以上行政处分,银行将停止向其发放新的贷款。
3、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若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与银行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贷款学生将被视为违约。贷款银行对违约的借款人有权按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等措施。银行和学校有权在不通知违约学生的情况下,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及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网站等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并且银行可依法追究违约借款人的法律责任。
六、如何办理合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