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2013年高考招生章程(3)

福建高考招生简章
2013/5/7
九、部分省份英语、数学单科成绩优秀考生的录取办法
黑龙江省、河北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河南省、四川省、重庆市、陕西省等9省份继续实行英语、数学单科成绩优秀的加分政策。凡我校进档的普通类考生,英语和数学高考成绩单科均达满分的90%(含)以上者,可加8分参与本科专业的分档。
十、其它有关规定
江苏省的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排序投档,其它省份按所在省份招生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全英文教学、1+2+1中美联合培养国际班、哲学等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调剂。
第十七条收费标准
一、学费
艺术类专业9360元/年.人,药学专业6760元/年.人,其它本科专业5460元/年.人。预科班4000元/年.人。高职各专业6000元/年.人。具体以学生在校所修读的学分总分计费收取。
第二学位修读的总学分须不低于60学分,具体以所修读第二学位的学分总分计费收取。
二、住宿费
除华文学院外,普通宿舍8人间500--800元/年.人;学生公寓4人间1300元/年.人。
华文学院:普通宿舍8人间500或750元/年.人。
以上收费标准以福建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为准。
三、其他
1.全英文教学涉及的专业,学费2万元/年.人。
2.“1+2+1中美联合培养国际班”项目的学生,每学年学费2.0万/人;如不符合赴美学习要求而转入普通专业学习者按学生所选专业正常收费标准缴纳;如符合赴美学习要求,第二、三学年除须缴纳华侨大学的学费外,在美国学习期间按美国高校的收费标准执行(美国大学学费每年约在7千美元至2.5万美元不等),同时享受学校提供赴美学习奖学金(办法另定)
具体收费标准按以当年制定的标准为准。
第十八条奖助学体系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24项,受奖面近50%;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校内贷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岗位、学费减免等方式获得资助。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时还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得到及时的帮助。
同时,为鼓励优秀考生来校就读,学校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设有一等奖3万元/人、二等奖1.5万元/人、三等奖8000元/人。获奖办法请参阅我校网页上公布的《华侨大学2013年优秀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由各地省级招生部门统一公布。
第二十条咨询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