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贸易学院2013年本专科招生章程(2)

上海高考招生简章
2013/5/7
6、我校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间的录取级差分。同分志愿优先;同分、同志愿者,文科考生按外语、数学、语文成绩排序,理科考生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
7、报考我校所有专业均需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安排的外语口语考试(个别省市不加试外语口试除外),成绩需合格以上。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2.特殊(热门)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
1200元/年(沪财预[2003]93号,沪价费[2003]56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对外贸易学院的本(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67703050;021-52067206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67703011
十四、网址
http://zhaosheng.shift.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在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各类社会奖学金。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校内优惠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