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0年文史理工类高招投档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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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9
提前批暂不实行平行志愿
我省今年高招文史、理工类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办法30日出台。提前批暂不实行平行志愿。今年考生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都实行网上填报,具体填报时间和办法由福建省高招办另文公布。
省高招办强调,今年继续严格实行考生志愿填报后不得更改的规定,即: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更改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不允许已被录取的考生电子档案退回再改投其他学校。
>>本专科提前批暂不实行平行志愿
我省今年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范围为文史类、理工类的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的常规志愿(即“第一志愿”)及这四个批次的征求志愿。本科提前批和专科提前批由于面试成绩不通用以及各院校录取标准不一致等原因,暂不实行“平行志愿”。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本科各批次均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4个(A、B、C、D)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愿意校内专业调剂栏目。
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6个(A、B、C、D、E、F)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愿意校内专业调剂栏目。
>> “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实行平行志愿将对考生进行排序,将文史类、理工类考生群体按投档分数(总分加固定照顾项目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相同时则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以此确定出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综、语文、外语。
考生投档规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按考生的投档分位次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检索每一个考生填报的A、B、C、D等若干个“平行志愿”以确定是否出档。如果考生符合A栏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会投档到A栏志愿学校;如果不符合A栏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随即检索其B栏志愿……,依次类推,直到该考生被投档或确认因志愿填报不当等原因不能被投档。
如填报同一所院校的若干个考生投档分和单科分数均相同,则不占院校调档比例同时出档,由院校审录。其中“非固定加分”,在考生分数排序时不能作为固定加分计入投档分(即考生仍按总分排序),但在检索到该考生的平行志愿时,如相关志愿栏目符合加分条件,可作加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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