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2021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发布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结合浙江大学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依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2021年在浙江省继续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浙江高考最新信息
2021浙江高考高考综合评价
2021/5/20
普通类录取分数线
太原工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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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