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理工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依法治招”,实施“阳光招生”,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贵州理工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省属本科公办院校,学校代码:14440。学校坐落在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

第三条 贵州理工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招生录取工作原则。

第四条 贵州理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贵州理工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招生网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学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过程监督,保证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我校2017年分省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含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班计划),另招专科升本科生80人。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并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

第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十一条 我校在浙江省的录取按照浙江省公布的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第十二条 录取志愿顺序: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若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人数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我校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相关要求录取。

第十三条 专业安排及退档: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我校对专业安排无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四条 特殊专业录取要求:我校艺术类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在各省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投档范围内(我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去除政策加分后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

第十五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我校2017年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水利水电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5个专业在贵州省是一本批次招生。

2.我校2017年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招收国家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考生、地方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考生和少数民族班考生。

3.专科升本科招生录取。(1)考生文化统考成绩须达到全省合格线;(2)专业课考试后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30%的比例划定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3)在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前提下,按照计划数以考生文化成绩加专业课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后择优录取。

4.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计划,考生入学后的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十六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新生报到及复查:

1.录取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按时入学报到。对未经学校批准,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截止日期15天内未到校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三个月内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学校严格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六章 毕业与学位

第十九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所有环节和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国家承认学历的贵州理工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理工学院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助学及就业:

1.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专业奖学金、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等,建立了以助学贷款为主的奖、贷、勤、减、免、补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决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2.学生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者,按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将在学校招生网(http://zs.git.edu.cn/)上予以公布。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州理工学院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贵州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95105166(省内直拨);0851-95105166(省外)

监察电话:0851-88210713

传真号码:0851-88210525

学校网址:http://www.git.edu.cn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蔡关路1号贵州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 编:550003

贵州理工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下载Word文档

带你看艺考
艺考信息时光机

山西大学2021年江苏省艺术本科录取分数线

山西大学2021年江苏省艺术本科录取分数线
山西大学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山西大学 2021/7/11

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福建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福建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福建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福建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2021/8/15

辽宁科技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辽宁科技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辽宁科技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艺术类招生计划 辽宁科技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2021/10/26

黑龙江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确保招生工作按照“依法治招、按章招生”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指导思想和录取原则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
黑龙江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普通类招生章程 黑龙江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2021/5/28

惠州工程职业学院2021~2022学年校历

惠州工程职业学院2021~2022学年校历
惠州工程职业学院
入学须知 惠州工程职业学院 2021/9/7

南京工程学院2021年贵州省艺术类录取已结束

南京工程学院2021年贵州省艺术类录取已结束
南京工程学院
录取查询 南京工程学院 2021/7/16

大连医科大学2021年甘肃、河南国家专项计划、江苏艺术类提前批次录取结束

大连医科大学2021年甘肃、河南国家专项计划、江苏艺术类提前批次录取结束
大连医科大学
录取查询 大连医科大学 2021/7/13

滨州职业学院2021级新生辅导员上线

滨州职业学院2021级新生辅导员上线
滨州职业学院
入学须知 滨州职业学院 2021/9/8

西安文理学院2021级专升本新生学号

西安文理学院2021级专升本新生学号
西安文理学院招生办
入学须知 西安文理学院招生办 2021/8/21

无锡太湖学院2021级新生入校指南

无锡太湖学院2021级新生入校指南
无锡太湖学院
入学须知 无锡太湖学院 2021/9/29

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 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5/26

2019年江西科技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线

2019年江西科技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线
2019年江西科技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线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2019年江西科技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线 2021/9/24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2021年录取查询(河南·美术类)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2021年录取查询(河南·美术类)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
录取查询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 2021/7/27

复旦大学2021新生特供:这是一份人手必备的复旦实用公众号和小程序指南

复旦大学2021新生特供:这是一份人手必备的复旦实用公众号和小程序指南
复旦招生
入学须知 复旦招生 2021/8/21

长治医学院2021江西艺术类投档录取查询(7月18日)

长治医学院2021江西艺术类投档录取查询(7月18日)
长治医学院
录取查询 长治医学院 2021/7/18

华北理工大学2021年录取通知书已邮寄

华北理工大学2021年录取通知书已邮寄
华北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
录取通知书 华北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 2021/8/20

淮阴工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录取通知书发放完毕

淮阴工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录取通知书发放完毕
淮阴工学院招生就业资讯平台
录取通知书 淮阴工学院招生就业资讯平台 2021/8/20

榆林学院2021级录取通知书已邮寄

榆林学院2021级录取通知书已邮寄
榆林学院
录取通知书 榆林学院 2021/8/20

湖北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新生入学攻略:手机提前报到,入学有妙招!

湖北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新生入学攻略:手机提前报到,入学有妙招!
湖北工程职业学院
入学须知 湖北工程职业学院 2021/9/7

北京网络职业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时间安排

北京网络职业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时间安排
北京网络职业学院
开学时间 北京网络职业学院 2021/9/1
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

艺考热搜

艺考数据
艺考资源站

  • 艺考分数线
  • 艺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