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2.办学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梅兰东路8号

    3.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4.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5.学历层次:本科

    6.学习年限:四年

二、招生计划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17年面向24个省(市、自治区)计划招收普通本科学生2351人,分布于23个专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考生也可访问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招生网(http://zs.nustti.edu.cn)查询。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三、报考和录取

    1.报考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江苏省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C。

    江苏省艺术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3)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4)英语专业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不限。学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2.录取原则

    1)新生录取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校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10%。

    3)我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照顾加分政策,并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安排专业。

    4)对于江苏省内进档考生,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对于江苏省外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若投档成绩分数相同,数学、外语两门成绩之和高者优先,如仍相同,数学成绩高者优先。

    5)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在各省(市、自治区)相关政策范围内,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人才培养

    1.学校关心每一位学生成长,因材施教,实施主体性个性化培养。学生(艺术类除外)入学第二学年,任意选择适合自己学习的专业(文理科专业可互转)。

    2.学校按专业大类组建考研班。优秀学生入学后,直接编入考研班学习。

    3.高考成绩达本科一批省控线或者在各类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等方面获得省(市)级及以上奖项或专利的学生,入学后学校将为其在考研辅导、学科竞赛、实践创新等方面配备导师。

五、证书颁发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经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六、收费标准、奖助学措施及退费办法

    1.学费:人文社科类专业14000元/人·年,理工科类专业15000元/人·年,嵌入式培养专业17000元/人·年,艺术类专业16500元/人·年。(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招生计划表)

    2.住宿费:1400元/人·年。

    3.奖助学措施:学校设有多项奖学金,以激励学生奋发成才。另外,学校提供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4.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及我校《学分制收费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七、监督机制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信息公开的规定,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十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2.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进行集体研究和决策;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3.分管纪检工作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监督检查小组,对招生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23-86150066                传    真:0523-86150030

    招生网址:http://zs.nustti.edu.cn

    通讯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梅兰东路8号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电子邮箱:zsb_tk@163.com                邮    编:225300

九、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本章程由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下载Word文档

带你看艺考
艺考信息时光机

皖江工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皖江工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皖江工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皖江工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皖江工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皖江工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 皖江工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5/24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开学返校的通知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开学返校的通知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疫情防控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2021/8/22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生章程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生章程 2021/5/22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发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推进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经教育部、山东省批准,2021年我校继续开展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
2021山东高考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综合评价
山东高考最新信息 2021山东高考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综合评价 2021/5/20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通知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通知
艺考
开学时间 艺考 2021/10/16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致2021级全体新同学的一封信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致2021级全体新同学的一封信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
入学须知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 2021/9/13

和大家分析分析速写作业,你的毛病说不定也在这里~

大神,我把速写画成了这样,你看还有救吗?
速写
速写百科全书 速写 2021/6/1

河南工业大学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复学安排的预通知

河南工业大学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复学安排的预通知
河南工业大学
开学时间 河南工业大学 2021/9/23

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美术艺考界
艺考 美术艺考服务 美术艺考界 2021/5/21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2021新生入学指南:生活篇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2021新生入学指南:生活篇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在线
入学须知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在线 2021/9/1

2021年百色学院广西高职高专普通批征集志愿各专业的计划数

2021年百色学院广西高职高专普通批征集志愿各专业的计划数
百色学院招生办
补录 百色学院招生办 2021/8/21

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发布!

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发布!
艺考帮福建艺考新方向
艺考 福建艺考生 艺考帮福建艺考新方向 2021/5/21

2021年湖北艺术类招生录取进程(艺术一本最早7月11日可查)

2021年湖北艺术类招生录取进程(艺术一本最早7月11日可查)
艺考
湖北高考录取查询 艺考 2021/7/2

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级新生入学注意事项

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级新生入学注意事项
北京交通职业招生咨询
入学须知 北京交通职业招生咨询 2021/8/27

合肥学院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合肥学院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合肥学院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艺术类招生计划 合肥学院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2021/7/21

长春建筑学院2021年招生简讯1(截至7月12日)

长春建筑学院2021年招生简讯1(截至7月12日)
长春建筑学院
录取查询 长春建筑学院 2021/7/12

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

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_通知公告_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2山东音乐统考说明
山东音乐统考考试大纲 2022山东音乐统考说明 2021/10/23

哈尔滨商业大学2021年河南省本科一批次录取分数线

哈尔滨商业大学2021年河南省本科一批次录取分数线
哈尔滨商业大学
普通类录取分数线 哈尔滨商业大学 2021/7/27

浙江科技学院2021年高考录取结果查询开通

浙江科技学院2021年高考录取结果查询开通
浙江科技学院
录取查询 浙江科技学院 2021/7/20

湖北文理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中文全称为湖北文理学院,英文全称 HuBei University of Arts and..
湖北文理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普通类招生章程 湖北文理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2021/5/28
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

艺考热搜

艺考数据
艺考资源站

  • 艺考分数线
  • 艺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