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招招生章程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探索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高职招生考试评价机制,促进我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稳步进行、健康发展,依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坚持高等职业教育科学选才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在省教育厅领导下,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在省招生办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五条 办学类型:普通专科院校

     第六条 学院国标代码:10842

     第七条 在豫招生代码 6275(普通专科) 6349(二年制软件学院) 6335(国际合作办学)

     第八条 办学地点:三门峡市崤山西路42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院级相关领导担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确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条 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与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的范围、条件

(一)范围面向河南、山西、甘肃、宁夏、安徽、山东、陕西、四川、新疆、重庆、青海、贵州、河北、江苏、湖北、天津、云南。

(二)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并参加全国2017年普通高考的学生。

(三)招收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并参加河南省2017年对口升学的学生。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2017年文科类专业3300元/年;理科类专业3600元/年;艺术类专业5600元/年;医科类专业4400元/年;软件学院8000元/年;对外合作办学9000元/年。

       第十三条 各批次招生执行过程中,如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转入到下一批次统招计划。


第五章 录取原则和限制


       第十四条 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分数无级差要求。

       第十五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作限制。

       第十六条 加分考生以加分后成绩排队。

       第十七条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无相关科目成绩要求 ,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使用生源省术科统考成绩 .

       第十九条 专业进档考生的专业,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第二十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由生源省招办通过有关媒体刊登公布。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一)新生报到时,须携带高中毕业证书、身份证、准考证。

(二)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院坚持以人为本,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施奖助互补的政策,其中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约占在校生人数的2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8000元以内。学院设有学院励志奖学金和各类企业奖助学金,并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了比较充足的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四条 学院联系方式及乘车路线:

学院地址:三门峡市崤山西路42号(三门峡市崤山西路与黄河西路交汇处)

邮政编码:472000

联系电话:0398-2183558  2183559  2168881  2168882

传真: 0398-2183872

联系人:王波 王洋

学院网址:http://www.smxpt.cn

E-mail:zs10842@163.com

乘车路线:三门峡火车站或长途汽车站乘坐市内公交1路、2路、9路、17路到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车即到;从高铁三门峡南站乘迎宾1号公交车到技术学院站下车即到;从三门峡西站(火车站)乘西站至市区1路、5路公交车到技术学院站下车即到。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7年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招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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