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工商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河北大学工商学院

2.学校代码:13404

3.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4.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5.学历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河北大学工商学院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件,授予河北大学工商学院学士学位。

6.学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2666号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北大学工商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河北大学工商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五条 招生工作领导机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本科招生录取具体工作。

第六条 河北大学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对我院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录取

第七条 学院招生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八条 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并根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九条 学院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及毕业生就业情况,统筹编制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总体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厅正式下达计划为准,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学校不预留计划。

第十条 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一条 学院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和降分政策,按各省级招办实际投档分数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中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三条 学院依据“分数优先”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志愿,志愿间没有分数级差。

第十四条 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规则

各生源省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学校将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规则如下:

(一)在内蒙古自治区按“志愿优先”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志愿,投档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二)在浙江省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投档到各专业的考生在专业内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不进行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专业测试成绩采用河北省美术联考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需达到省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测试成绩河北省考生采用河北大学校考成绩,该专业要求校考成绩合格、文化统考成绩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三)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测试成绩河北省考生采用河北大学校考成绩,该专业要求校考成绩合格、文化统考成绩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60%+文化Luo分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报考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英语口试,录取时参考口试成绩。我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八条 学院执行高考改革地区制定的相关录取政策。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河北大学工商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河北大学工商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合格者予以正式学籍注册。

第二十二条 根据河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学费为10000元/人/学年。

第二十三条 学院设立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在校生可参加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多种渠道的帮助。

第二十四条 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2666号

邮政编码:071002

联系电话:(0312)5073111

学校网址:http://www.hicc.cn

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hicc.cn

电子信箱:hicczs@hbu.edu.cn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河北大学工商学院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最终解释权归河北大学工商学院招生办公室。


河北大学工商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下载Word文档

带你看艺考
艺考信息时光机

皖江工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皖江工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皖江工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皖江工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皖江工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皖江工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 皖江工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5/24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开学返校的通知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开学返校的通知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疫情防控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2021/8/22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生章程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生章程 2021/5/22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发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推进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经教育部、山东省批准,2021年我校继续开展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
2021山东高考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综合评价
山东高考最新信息 2021山东高考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综合评价 2021/5/20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通知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通知
艺考
开学时间 艺考 2021/10/16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致2021级全体新同学的一封信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致2021级全体新同学的一封信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
入学须知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 2021/9/13

和大家分析分析速写作业,你的毛病说不定也在这里~

大神,我把速写画成了这样,你看还有救吗?
速写
速写百科全书 速写 2021/6/1

河南工业大学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复学安排的预通知

河南工业大学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复学安排的预通知
河南工业大学
开学时间 河南工业大学 2021/9/23

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美术艺考界
艺考 美术艺考服务 美术艺考界 2021/5/21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2021新生入学指南:生活篇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2021新生入学指南:生活篇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在线
入学须知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在线 2021/9/1

2021年百色学院广西高职高专普通批征集志愿各专业的计划数

2021年百色学院广西高职高专普通批征集志愿各专业的计划数
百色学院招生办
补录 百色学院招生办 2021/8/21

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发布!

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发布!
艺考帮福建艺考新方向
艺考 福建艺考生 艺考帮福建艺考新方向 2021/5/21

2021年湖北艺术类招生录取进程(艺术一本最早7月11日可查)

2021年湖北艺术类招生录取进程(艺术一本最早7月11日可查)
艺考
湖北高考录取查询 艺考 2021/7/2

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级新生入学注意事项

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级新生入学注意事项
北京交通职业招生咨询
入学须知 北京交通职业招生咨询 2021/8/27

合肥学院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合肥学院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合肥学院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艺术类招生计划 合肥学院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2021/7/21

长春建筑学院2021年招生简讯1(截至7月12日)

长春建筑学院2021年招生简讯1(截至7月12日)
长春建筑学院
录取查询 长春建筑学院 2021/7/12

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

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_通知公告_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2山东音乐统考说明
山东音乐统考考试大纲 2022山东音乐统考说明 2021/10/23

哈尔滨商业大学2021年河南省本科一批次录取分数线

哈尔滨商业大学2021年河南省本科一批次录取分数线
哈尔滨商业大学
普通类录取分数线 哈尔滨商业大学 2021/7/27

浙江科技学院2021年高考录取结果查询开通

浙江科技学院2021年高考录取结果查询开通
浙江科技学院
录取查询 浙江科技学院 2021/7/20

湖北文理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中文全称为湖北文理学院,英文全称 HuBei University of Arts and..
湖北文理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普通类招生章程 湖北文理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2021/5/28
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

艺考热搜

艺考数据
艺考资源站

  • 艺考分数线
  • 艺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