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原则(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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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4/12
2017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原则(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武汉美术网官方微信帐号【艺考查查】为你同步官网发布了2017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原则(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内容如下:
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合格证的省外考生可以填报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我校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专业考试分数×60%+高考文化分数×40%),综合成绩相等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取得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合格证的省外考生可以填报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成绩相等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湖南省的艺术类考生参加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我校采用湖南省统考成绩。录取原则按照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点击查看>>完整版湖南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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