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湖北高职高专增设及调整专业通知

湖北高考最新信息
2011/8/27
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教高[2004]4号)和我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教高[2008]13号)等文件规定,经学校申报,我厅审核同意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2012年增设“数字传媒艺术”等86个普通高职高专教育专业;黄冈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作物生产技术”等16个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更名;撤销荆楚理工学院等院校“文秘”等33个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现将各高校增设及调整的专业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撤销的专业从2012年起停止招生,在校学生按原专业名称和培养方案培养至毕业。高职高专医药卫生类新增专业,由我厅会同省卫生厅进行实地考察并报教育部审批后再予公布。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各普通高等学校继续通过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工作平台(网址:http://www.网址未加载)报送2012年高职高专拟招生专业并进行备案。经教育部审核,同意备案的专业可于2012年安排招生,未通过审核备案的专业将不得安排招生。现就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拟招生专业上报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备案的主要内容包括:2011年实际招生专业情况、2012年拟招生专业情况及各高校工作平台联系人信息。
(2)上报备案的工作方法、程序及有关要求仍按照我厅鄂教高[2009]19号文件要求执行;
(3)各普通高等学校于2011年9月5日前在工作平台上完成所有拟招生专业报送工作,同时将有关纸质材料(简装成册,一式一份)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
(4)我厅于9月6日至10日对各校包括新增专业在内的所有上报专业集中进行初审,并于9月10日将审核结果通过工作平台报送教育部审核备案。年底前我厅将向各校反馈教育部审核备案结果。
高职高专拟招生专业上报备案是一项涉及学校招生、办学的重要工作,请各有关高校高度重视,组织教学、招生、就业管理等有关职能部门认真上报、核实信息,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凡因未上报、漏报等原因而影响学校高职高专招生的,由各高校自行负责。
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吴勃;电话(传真):027-87328172;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邮政编码:430071。
附件:1、湖北省2012年增设普通高职高专教育专业名单
2、湖北省2012年普通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更名名单
3、湖北省2012年撤销普通高职高专教育专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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