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新高考艺术类批次和志愿填报简化

浙江高考最新信息
2017/3/16
批次和志愿填报简化
新高考艺术类第一批实行传统志愿。该批为所有艺术类专业校考的专业和经批准列入该批录取的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设院校志愿2个,每个院校志愿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院校在对专业服从考生进行调剂录取时,须先审核考生选考科目是否符合要求。
艺术类第二批实行专业平行志愿。该批为除实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和已列入艺术第一批录取外的所有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本专科专业。以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作为一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各类别志愿不能同时兼报,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填报。
实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安排在相应批次提前进行。
“浙江省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为填报志愿的唯一网站,所有艺术类考生均须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志愿填报手续,否则均不予录取。
1:1投档,7月上旬录取
第一批:按高校拟录名单投档
艺术第一批中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和部分高校的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文化分数线由招生高校自主划定,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其他高校专业的艺术类文化分数线按不低于普通类第二段线的65%确定。此外,高校在录取中如对文化分数线有要求的可分别参照我省普通类相应分段线。
招生时,省教育考试院通过“艺术辅助管理平台”向高校提供考生信息,高校根据考生信息按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分省计划的高校根据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按招生计划1:1投档;不分省计划的高校按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投档。
第二批:分类分段专业平行投档
分段办法
共分两段。根据考生艺术类综合分成绩,各类别第一段按实考人数的60%确定,第二段按实考人数的90%确定。第二段录取后,如仍有院校专业未完成计划,经学校申请,可视情况决定是否扩大比例征求志愿。
投档办法
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分类别以美术、音乐、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播音主持、编导、摄制类的综合分成绩为投档依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考生综合分成绩相同时,综合分位次在前者优先投档,位次相同时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位次和志愿顺序均相同则一并投档。
考生综合分位次分类别按综合分成绩确定。考生综合分成绩相同时,按专业省统考成绩、高考总分、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综合分计算
艺术类综合分成绩满分为750分,各类别具体折算方法为:
美术、音乐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50%+专业省统考成绩×7.5×50%。
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省统考成绩×7.5×60%。
播音主持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80%+专业省统考成绩×7.5×20%。
编导、摄制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