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徐州定向委培乡村教师招生47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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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7/1
定向委培乡村教师今年招生
我市六个县(市、区)共计招生470名
本报讯 (记者 甘晓妹)高考志愿填报已经启动,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的考生有了一个新的选择。记者昨日获悉,今年我市丰县、沛县、新沂市、邳州市、睢宁县、贾汪区六个县(市、区)列入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共计招收470名定向委培的乡村教师。该计划为首次启动,为有志于在乡村任教的学生带来了机会。
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编制办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6〕4号)精神,在“提前录取本科院校”中新增“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乡村教师计划”。经各地教育、人社部门上报并确认,我省2016年乡村教师定向培养总需求2076人,涉及12个省辖市、55个县(市、区)。我省安排2016年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本科计划2076名,分别由江苏师范大学、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南京晓庄学院、扬州大学、南通大学、盐城师范学院和淮阴师范学院等7所院校组织培养。
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管理,培养层次为四年制本科,列入本科高校提前批次,定向招生,按志愿填报情况分县(市、区)择优录取。提前批次未被录取的,不影响后续批次志愿填报及录取。
各有关县(市、区)教育部门,在收到培养院校的乡村定向师范生录取信息后,主动联系被录取的本县(市、区)乡村定向师范生,在其入学报到前与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同时“定向就业协议书”中应明确“乡村定向师范生就业安排前,如遇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编制和人事管理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国家新政策执行”。
定向师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签定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到培养院校办理入学手续。培养院校应在定向师范生入学报到后及时与其签定“定向培养协议书”。培养期间不迁移户口、不变更户籍、不变更专业。定向师范生在读期间,学费、住宿费和国家助学金发放办法及标准与其他大学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