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甘肃高考公安院校志愿填报面试时间

甘肃高考最新信息
2016/6/24
招生程序
(一)志愿填报
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志愿填报一律安排在第一次志愿填报时进行:6月25日20:00至6月27日20:00,采取“1+1”顺序志愿模式,即考生填报1个第一志愿和1个第二志愿。本科院校在提前批A段填报志愿,高职(专科)院校在高职(专科)批次N段填报志愿。对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将公开征集志愿,征集1次,仍采用“1+1”顺序志愿模式,征集志愿范围仅限于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审等均合格的考生,征集志愿的时间详见《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及征集志愿实施办法》。
(二)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军检
2016年公安部和国家林业局所属公安院校、新疆警察学院在我省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工作(含本科、专科两个层次和非现役、现役两个类别)于6月28日至30日在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兰州市城关区大砂坪左家湾169号)进行。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依次进行,前一个环节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现役院校考生面试合格方可参加军检。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成绩单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按自愿放弃志愿处理。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安排见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三)政审
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或军检合格的考生,由省公安厅政治部签发政审通知和发放政审表,由市州公安局和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政工部门组织政审。考生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要严格按照政审内容和要求,全面调查考生及家庭、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表现情况,及时做出初审结论,由经办人、派出所和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按规定时间将政审表报省公安厅政治部。省公安厅政治部对考生政审结果作最终认定。
(四)公务员录用考试
报考新疆警察学院,经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按照一定竞争比例参加省公务员局组织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考试7月1日组织,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承担笔试命题、阅卷工作。公务员笔试地点和公务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70%和3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五)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合格考生名单的报送
普通本科公安院校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审合格考生名单须在7月2日前报送省教育考试院;铁道警察学院专科专业、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审合格考生名单须在8月5日前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合格考生名单报送要求:纸质名单须加盖单位公章,数据库包括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合格标志等。
(六)录取
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高考成绩须达到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含);报考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治安学(文、理)、禁Du学(文、理)、警犬技术专业(文、理)和公安海警学院、铁道警察学院本科专业、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新疆警察学院,高考成绩须达到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含);报考铁道警察学院专科专业、甘肃警察职业学院,高考成绩须达到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批参照线以上(含)。
在考生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军检和政审合格的基础上,按120%以内的比例投档,择优录取。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5%。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科招生统一安排在提前批A段录取,高职(专科)招生安排在高职(专科)批N段录取。公安院校中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的录取按照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6]9号)执行。
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录取工作按照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6]198号)执行。
(一)志愿填报
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志愿填报一律安排在第一次志愿填报时进行:6月25日20:00至6月27日20:00,采取“1+1”顺序志愿模式,即考生填报1个第一志愿和1个第二志愿。本科院校在提前批A段填报志愿,高职(专科)院校在高职(专科)批次N段填报志愿。对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将公开征集志愿,征集1次,仍采用“1+1”顺序志愿模式,征集志愿范围仅限于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审等均合格的考生,征集志愿的时间详见《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及征集志愿实施办法》。
(二)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军检
2016年公安部和国家林业局所属公安院校、新疆警察学院在我省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工作(含本科、专科两个层次和非现役、现役两个类别)于6月28日至30日在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兰州市城关区大砂坪左家湾169号)进行。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依次进行,前一个环节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现役院校考生面试合格方可参加军检。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成绩单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按自愿放弃志愿处理。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安排见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三)政审
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或军检合格的考生,由省公安厅政治部签发政审通知和发放政审表,由市州公安局和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政工部门组织政审。考生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要严格按照政审内容和要求,全面调查考生及家庭、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表现情况,及时做出初审结论,由经办人、派出所和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按规定时间将政审表报省公安厅政治部。省公安厅政治部对考生政审结果作最终认定。
(四)公务员录用考试
报考新疆警察学院,经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按照一定竞争比例参加省公务员局组织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考试7月1日组织,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承担笔试命题、阅卷工作。公务员笔试地点和公务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70%和3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五)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合格考生名单的报送
普通本科公安院校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审合格考生名单须在7月2日前报送省教育考试院;铁道警察学院专科专业、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审合格考生名单须在8月5日前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合格考生名单报送要求:纸质名单须加盖单位公章,数据库包括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合格标志等。
(六)录取
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高考成绩须达到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含);报考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治安学(文、理)、禁Du学(文、理)、警犬技术专业(文、理)和公安海警学院、铁道警察学院本科专业、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新疆警察学院,高考成绩须达到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含);报考铁道警察学院专科专业、甘肃警察职业学院,高考成绩须达到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批参照线以上(含)。
在考生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军检和政审合格的基础上,按120%以内的比例投档,择优录取。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5%。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科招生统一安排在提前批A段录取,高职(专科)招生安排在高职(专科)批N段录取。公安院校中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的录取按照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6]9号)执行。
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录取工作按照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6]198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