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东方学院招生章程(2)

河北高考招生章程
2016/5/27
补充规定执行。
十、收费标准
专科专业学费为:5000-9000元;
本科专业以河北省物价局批复待定。
住宿费每生每年1200元。
以上各项费用如有调整,以河北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十一、奖学、助学办法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全面发展,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十二、附则
1.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2.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3.联系方式
电话:400-066-8246、010-80841926、010-80841927
传真:010-80841927
网址:http://www.dfzy.,edu.cn 招办微信平台:dfxyxb
邮编:065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