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长安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长安大学。院校国标代码:10710。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教育部直属、全日制公办本科,“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长安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国防生、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港澳台侨招生等。

长安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长安大学组建招生委员会,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建议咨询和民主监督。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集体审议和决策。

第六条 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长安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八条 长安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指省(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的原则,在各省(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本校分省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长安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十条 录取原则

1.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要求须达到BB。

3.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原则”投档录取。超过1:1范围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4.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

5.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的考生,应具备相应的美术基础。报考英语、日语专业的考生,按照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要求执行,对口试不另行要求。

6.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进行志愿征集。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7.我校普通类招生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国防生所有专业只招男生。

8.我校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等小类别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单独发布招生简章。艺术类专业不组织校考,以各省艺术类统考专业课成绩为准;使用编导类统考成绩的戏剧与影视学类(分流专业含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需达到生源地第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体育类专业按照投档成绩录取。

9.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我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国防生执行军队院校体检标准。

10.英语、日语、工科试验班、国际班专业和艺术类、国防生、少数民族预科类别,其招生专业本科教学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授课。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专业志愿。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陕西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如果上级部门或陕西省物价局调整当年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我校招生咨询电话:029-82334104,传真:029-82334099,监督投诉电话:029-82334044。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b.chd.edu.cn,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zsb82334099。

第十四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长安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经长安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4月5日会议审议通过)

长安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下载Word文档

带你看艺考
艺考信息时光机

齐鲁工业大学2021年美术类招生专业选考科目

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考试科目要求(3+3模式):不提科目要求考试科目要求(3+1+2模式):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提科目要求
齐鲁工业大学2021年美术类招生专业选考科目
艺术类招生计划 齐鲁工业大学2021年美术类招生专业选考科目 2021/6/11

天津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省统考考试时间:2021年12月11日

天津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省统考考试时间:2021年12月11日,2022天津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时间公布。
天津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时间
天津美术统考考试时间 天津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时间 2021/9/27

武汉理工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武汉理工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录取规则: 1.设计学类包含: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2.我校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计划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
武汉理工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艺术类招生计划 武汉理工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2021/6/19

南开大学2021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要求,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南开大学2021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南开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天津天津高考南开大学强基计划天津天津高考南开大学强基计划天津天津高考南开大学强基计划天津天津高考南开大学强基计划
2022高考 天津天津高考南开大学强基计划 2021/5/20

南华大学2021级新生大数据!3分钟带你了解新同学!

南华大学2021级新生大数据!3分钟带你了解新同学!
南华大学
新生大数据 南华大学 2021/8/25

闽南科技学院2021年秋季开学通知及疫情防控须知

闽南科技学院2021年秋季开学通知及疫情防控须知
闽南科技学院
开学时间 闽南科技学院 2021/8/28

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举行三校合并师生大会暨2021级新生军训结训典礼

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举行三校合并师生大会暨2021级新生军训结训典礼
艺考
军训 艺考 2021/10/16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2021年新疆艺术本科提前批次招生录取工作结束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2021年新疆艺术本科提前批次招生录取工作结束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
录取查询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 2021/7/13

2021年天津外国语大学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天津外国语大学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7月13日更新) 江苏历史:最高分500、最低分497 江苏物理:最高分472、最低分457 河北综合:最高分561. 475、最低分556.2备注: 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办学地点在滨海校区。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12000元/..
2021年天津外国语大学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2021年天津外国语大学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2021/7/14

嘉兴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嘉兴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嘉兴学院
普通类招生章程 嘉兴学院 2021/7/20

2021年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生报到疫情防控须知

2021年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生报到疫情防控须知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疫情防控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2021/8/23

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1级新生报到须知

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1级新生报到须知
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入学须知 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2021/8/27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级新生辅导员(建筑工程学院)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级新生辅导员(建筑工程学院)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入学须知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9/20

天津科技大学2021年各省普通类录取进展统计(7月21日更新)

天津科技大学2021年各省普通类录取进展统计(7月21日更新)
天津科技大学
录取查询 天津科技大学 2021/7/21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报到的通知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报到的通知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
疫情防控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 2021/8/22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2021年重庆市普通本科批录取分数线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2021年重庆市普通本科批录取分数线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
普通类录取分数线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 2021/7/30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老生返校时间及指南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老生返校时间及指南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
开学时间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 2021/9/1

硅湖职业技术学院2021级新同学军训现场照来了!

硅湖职业技术学院2021级新同学军训现场照来了!
艺考
军训 艺考 2021/10/16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2021/8/27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浙江省录取名单查询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浙江省录取名单查询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录取查询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1/8/2
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

艺考热搜

艺考数据
艺考资源站

  • 艺考分数线
  • 艺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