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斯林葬礼过程

高中知识
2022/1/10
一、回族葬礼习俗
全世界穆斯林社会对丧葬都遵循以下基本习俗过程: (一)、一个人停止了呼吸,并且获得了死亡的确认,首先帮助他把双眼闭上,用手巾把他的下巴托起合上嘴。
然后帮助他脱去平常的衣服,把身体放平,双腿顺直,用白布把尸体盖上。 (二)、及时通知家属和亲友,说话要注意用词和语气,避免给亲人一次精神震惊。
发通告者,要表示深切同情和哀思,提醒人们这是真主的意欲,不论什么原因死亡,都应当表现平静,耐心地接受无可挽回的事实,祈求真主饶恕他生前的罪过。 (三)、亡人在停尸房安静地躺着,他是在等待尽快安葬,禁止喧哗。
家属和亲友应当为他的后事研究最佳方案,因为尽快速葬是伊斯兰的法规。 (四)、在计划和料理安葬期间,家属们应当为接待客人做些准备,例如这几天的饮食和外地来客的食宿。
需要有一位丧葬经理担任总指挥,一切都有条不紊,分工合作,按部就班,人多而不慌乱。 其余的人应顾全大局服从安排,不可在枝节问题上争论不休。
(五)、根据伊斯兰的法制规定,对死者的安葬有四件大事:用水净身、穿上包裹尸体的白布(克凡)、为亡者举行站礼(哲那者)和入土为安最后埋葬。 (六)、给亡人净身最好是亲近的人,一般男性洗男子,女性洗女子,但是配偶或子女可以不受限制。
如果亲近的人不知怎样洗死人,可以请人代理,洗尸者必须是敬畏真主的虔诚穆斯林,人品可靠,受人尊敬。 (七)、洗净身体之后,用白布裹尸体,有传统规定的方式,男性用布三块,女性用布五片,严密裹紧。
(八)、为死者的站礼,可以在**中举行,也可以在其它地方举行,如家中或空旷的地方。 (九)、站礼时,死者身上有遮盖,安放在前,众人面向克尔白,仪式由一人领导。
参加站礼仪式的人,类同于礼拜,但只站立而无鞠躬和跪叩。 (十)、站礼中,领导仪式的人向真主祈祷,内容有赞颂真主和穆圣及其家属,也向真主祈求恕饶和恩赐亡故者和所有活着的人。
这些都是传统的念词。 (十一)、站礼仪式之后,尸体应当立即运往墓地安葬。
跟随送葬的人,以沉默为高尚,送葬过程是每个人为亡者祈祷和敬意、沉思死亡意义的时刻。 克制感情,切忌嚎啕大哭。
(十二)、把亡人的尸架抬到墓穴附近,轻轻把死者的身体托起,放入墓穴中,面朝克尔白方向倾斜。 与此同时,诵读祈祷经文,例如诵读《古兰经》:“我从大地创造你们,我使你们返回大地,我再一次使你们从大地复活。
(十三)、每个参加送葬的人,都从土地上拾起一小块土,投入墓穴中,口诵同样经文。 墓中禁止放置任何纪念物或陪葬品。
(十四)、坟墓全部掩埋之后,继续诵读《古兰经》经文,赞颂真主,并且为亡者祈祷。 葬礼的全过程,都许可在尸体周围用美香,如熏香、香料或香水,如在室内、庭院和墓穴中。
伊斯兰葬礼要点有三:速葬、简葬和土葬。 (十五)、在墓地的事务一切完毕之后,参加送葬的人都必须向埋入坟墓中的亡者默默道声色俩目,表示告别。
一般可以这样说:“安息在此的人们啊! 按色俩目,艾莱伊库姆。在真主意欲的时候,我们都将来到这里,与你们做伴。
祈求真主饶恕你们和我们。先知穆圣说:“如果有人归真,不要长时期保留尸体,应当尽快安葬。
在他头的方向诵读‘法谛海’,在他的脚下诵读‘黄牛章’。
二、回族丧葬的全部程序,请详细说明回族丧葬民俗的特点 回族的丧葬民俗,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是回民聚居区,还是回汉杂居区,总起来看,一般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实行土葬,忌火葬。
回民实行土葬,传说是根据伊斯兰教关于安拉造化人类始祖阿旦,是由泥土造成,死后仍归于土中而来的,有“入土为安”之说。回民有句俗语说:“天下的土地埋天下的回回。”
这就充分说明了回族实行土葬,并且亡在哪里就埋在哪里。 土葬是少数民族和一部分汉族当中普遍实行的一种葬法,它的类型有好几种。
回族的土葬法跟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土葬有着本质的区别(除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回族的土葬不用棺椁,由来已久,且至今还保持着。
清咸丰时回族宗教学者蓝熙所著《天方正学》说:“清真殡葬,不需棺椁,以身归土,因其清净也。”《陈江雁沟里丁氏族谱?感纪旧闻》记载,回民丧葬是“殡不以木”。
现在回族人亡后,仍不用棺椁,只是用木板或木匣等来安放尸体,葬后再拿回木板或木匣。 回族忌火葬的习俗至今也未改变,包括一些有一定文化水准的人员在内,他们习惯土葬,忌火葬。
回族为什么忌火葬呢?据了解,回族当中有这样的传说,说火刑是安拉使用的,只有安拉掌握这个权力,一般人不能用。还说,火刑是罪人无常后所受之刑。
另外还说,伊斯兰教处理无常的人不用火刑。回族由于受伊斯兰教的影响,逐步形成了忌火葬的习俗。
第二,主张速葬。回族的丧葬根据伊斯兰教“三日必葬”的规定,一般是早上无常,下午埋;晚上无常,次日早上埋,不能超过三天。
也有个别特殊情况在第四天埋的。清代初回族著名宗教学者刘智在《天方典礼择要解?丧葬篇》说:“按圣教,翌日必葬。
盖谓尸以入土为安,不得久停”。泉州回族《丁氏族谱祖教说》在反映明朝嘉靖年间丁家丧葬习俗时说,这里的回族习俗多年来一直是“葬不过三日”。
后来由于受汉族文化的影响,有的“葬逾时矣”。现在回族地区人亡后,仍在三天内归土安葬,即使是发生意外事故亡故的,查清原因后,先埋人后等待处理。
不停丧权厝,避免停尸过长、腐烂发臭等不卫生的做法。 第三,从俭节约。
回族由于受伊斯兰教“葬必从俭”影响,在处理丧事上,主张薄葬,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回族当中有着一句俗语:“死后铺金盖银,不如生前厚养孝顺。”
讲究生前竭尽全力抚养行孝,反对死后大操大办。所以,现在回族人办丧事,一是不用棺,只用三十六尺白布缠身。
有的阿訇带头从俭办丧事。如甘肃省平凉县的马连云阿訇生前有遗嘱,无常后不请客,不收钱,他的克番(尸衣)都是用平时戴过的戴斯塔(缠头布)缝制而成的。
回族这种从俭习俗,不仅现在这样,过去也是比较注意的。如泉州回民《丁氏家谱》说,回族亡者“殓不重衣”,这就明确肯定了回民无常后不穿戴各种衣服等。
二是不设灵位,不搞繁文缛节,禁止送花圈幛联,待葬期间不宴请,出殡仪式简单、安静,一般不动用车辆,不雇用吹鼓手吹吹打打,也不讲究任何排场。埋葬不用殉葬物,不搞什么纸车纸马、童男童女等纸火。
送葬中禁止摆设任何祭品,不举行任何祭奠。据《陈江雁沟里丁氏族谱?感纪旧闻》记载,回族葬俗“封若马鬣而浅裹以木棉,祀不设主,祭不列器”。
由此可见,回族在处理丧事中早就注意节俭了,这种风气是值得大力提倡的。 第四,一律平等。
回族在处理丧事上,无论是地位较高的掌权者,有一定影响和威望的阿訇学者,还是普普通通的一般教民、鳏寡孤独无人照料的人,不管是长寿的百岁老人,还是十几岁的少儿,毫无贫富贵贱、大小之区分,一律平等。都是在阿訇的引导下,用水冲洗后,白布缠身,举行殡礼,最后将尸体抬往公墓安葬。
第五,有自己的场地。回族不管是聚居区,还是与汉族杂居区,都有自己圈好的坟地。
决不允许非穆斯林埋葬,也不到汉族和其他民族的坟地去埋。在回族聚居区,有的为了就近方便,还根据地域、家族等情况,分几个坟地。
回族人不信风水,也不看风水,只要干燥、平稳的地方就可作坟地。凡是回族人都可以埋在一起,各占一穴地,反对多占地盘。
第六,其他。回族丧葬中的有些仪式和活动,是回族对亡人表示怀念或纪念的一种形式,并非伊斯兰教所规定,也不是必须遵守的圣行。
如亡人入土前的焚香、传经、做都阿,念七窍米、写护心都阿,七日、月头、百日、周年等宗教活动,虽然都举行宗教仪式,也都有所托词,但主要表现了亡人亲属代亡人赎过,祈求安拉饶恕亡人生前过失的善良愿望,是回民在长期的纪念亡人过程中形成的风俗习惯。 回民的葬礼,从以上情况看,虽然有其节约、俭朴的良好习俗,但仍有些不足。
处理丧事还花不少钱,特别是在一些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地区,处理丧事时卫生工作需要注意。回民抬尸用的担架或木匣子抬完尸以后,消毒跟不上,易传染病菌,是很不卫生的。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民族、宗教政策得到落实,有的地方建起了回民殡葬服务处,如南京市于1979年就已建立了“南京回族殡葬服务所”、长春市建立了“回族殡葬服务馆”、兰州市也建立了回族殡葬服务馆等等,这些殡葬服务机构,深受广大回民的称赞。
三、回族人去世后办的丧事与经过回民实行土葬,丧事不拖延,不铺张,故有速葬、薄葬的特点。
把死亡叫“无常”,称死人为亡人。不看风水,不论男女,不论贫富尊卑,以入土为安,三日内埋人。
讲清静肃穆,不动用乐器,不放鞭炮,不放火纸,不唱孝歌,不用烟酒回族人在临终前,一般都注意做好这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请阿訇给病人念“讨白”,祈祷真主饶恕病人的罪过,要求病人忏悔和反省自己。二是要“口话”,即平时接触的邻里乡亲、朋友与病人如果发生过口角、矛盾,甚至结下仇恨的,这时要主动向病人说“色俩目”要“口话”,讲明原情,消除误会与隔阂,互相原谅,愉快地了结往事。
三是病危时,要求周围肃静,不乱哭乱喊,嬉笑吵闹,要屏除各种噪音,甚至停止行走。除了病人的亲骨肉和守候在病人身旁的阿訇或在群众中德高望重并懂得伊斯兰教教规的人以外,其他人均不能人室,直到病人逝世。
回族在人逝世后,一般都称“无常”,有些地方称“归真”或“毛提”了。“无常”是回族穆斯林的汉语专用语,即逝世的意思。
“毛提”是阿拉伯语,也即逝世之意。“归真”是回族群众对笃信宗教和宗教职业人员以及宗教上层人士的称法。
回族无论怎么称呼逝世,但都忌说“死”这个词。为什么呢?这与受伊斯兰教的影响有很大关系。
因为伊斯兰教把死当做一个人最后的必然归宿,并把他理解为肉体的消失和精神的升华,是人生的复命归真,而不是生命的归结。所以,久而久之,在回族人当中形成了一种习惯,忌说“死了”。
回族人逝世后的葬礼,东自长江三角洲,西至帕米尔高原,南起海南岛的天涯海角,北达黑龙江畔,大同小异,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主要形成了以下几项程序:(一)停尸回族人停止呼吸后,在身旁守候的阿訇或亲人,要给亡人瞑其眼,合其口,顺其手足,理其发须,还要整好尸体。人逝世后不能停在睡觉的床上,有条件的要安排在通风凉爽的客堂大厅,如住房紧张或家境贫寒,可在客房地上铺上门板或停尸床,将尸体置于上面,但不能停在伙房。
停尸必须使亡人头北脚南仰卧,面稍向于西。在尸体上要覆盖一洁净的白布单。
与此同时,要派人分头通知本坊教长及亲戚朋友、邻里乡亲(这一过程叫“报丧”)。并在直系亲属中,推选出几位有组织能力和处理丧事经验的人,管好迎来送往、丧事费用等事。
(二)奔丧回族也叫探埋体(尸体)。这一程序相当于汉族向遗体告别。
亲朋乡邻净身之后来丧主家,直接到埋体房痛哭,诉说对亡人的思念等,孝子回应,然后搀扶来客出来喝茶,这个过程是向丧主和亲属表示悲痛、是对亡人的怀念、向亡人告别。然后劝说丧主家不要过于悲哀,讲述人生客观规律。
回族人反对丧家拍胸抓发、跺脚喊叫的怨恨之哭。回族人在奔丧在过程中,忌向亡人行鞠躬礼,忌丧家妇女、小孩跪在地上回礼。
同时,如是夫妻一方殁了只许在净身前善面哭泣,净身以后不许再看面容。埋体在家停放时间不超过三天。
(三)备殓回族俗称缝“克番”。回族的克番有两个特点,一是从颜色上看,无论是哪个地区,都是白色的,不用有色的布料。
二是从选料质量看,不分贫富贵贱,一律是白棉布、白市布、白漂布等,不用绫罗绸缎和其他高级面料。回民给亡人备克番,男亡人用的殓服有三件:一是大殓,回族俗称“大卧单”,长短要略长于身,上下各余出六七寸。
一般来说,长约七尺,宽约四尺五寸。二是小殓,回族俗称“小卧单”,也叫“二单”,长短要合身,但上下两头留余地,宽约四尺五寸。
三是衬衣,回族叫“格米素”或护心斗娃,长自肩至踝骨,宽约一尺二寸左右。肩上要开缝,再加帽子一个,长共约九尺。
女亡人的殓服,比男的多两件。除了同男子用的三件以外,另加裹胸和包头各一件。
裹胸长三尺左右,宽一尺左右。包头也叫盖头,长三尺左右,用以裹发,并用布带束着(四)净身也叫“着水”或称洗“埋宜台”。
净身无论在**还是在丧主家,都要准备好浴床(一般是洗干净的门板)、汤瓶、毛巾等。孝子必须在黎明时去水井担水,途中担水人累了,可以由另一人替换,但水桶不许落地,担回来的水要放在凳子上或高处。
净身一般由三人承担,即一人专门灌水,一人帮助冲洗,一人带上手套,双手轻轻洗涤。手套一般要准备两副,洗上身时用一副,洗下身时用一副,洗时不许汤瓶落地。
回族给亡人净身,男女有别,男不洗女,女不洗男。但无论洗男洗女,其程序都是一样的,洗法和活人平时洗大净一样。
亡人净身后,将其移到准备好的克番布上,按照有关习俗规定,先右后左,层层包裹。 (五)殡礼回族称站“折纳则”,是回族丧葬中最重要的一个部分。
凡参加殡礼的人必须洗大净。殡礼的领导者,一般都是由本坊**里的阿訇担任。
殡礼有的在丧主住宅院里举行,有的在院外选一块平坦、干净的地方进行。从宗教意义来说,是生者代死者向真主安拉作最后一次礼拜,但系一种意向性的礼拜。
(六)下葬回族人的坟墓全都是南北方向,均呈长方形的一个坑, 在下葬的过程中,阿訇亡人念经,其他送葬者跪听祈祷。回族在陆地一律实行土葬,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在远渡海洋时,可实行水葬。
中国古代不少。
四、穆斯林怎样举行葬礼的穆斯林的葬礼 是围绕着关心死者遗体,并进行安葬行为而产生的一种文化现象,是宗教文化、殡葬文化丰厚内涵的突出显现。
葬礼是一个民族最具特色的风俗习惯之一。 殡葬仪式 对穆斯林来说,死亡是结束今世,通向后世的时刻。
他(她)的亲人们应该做些什么,有哪些仪式, 1、气绝时:亡人归真,尽快将遗体“落巢”,即停放于宁静通风的地方。 室内肃穆,家人闭拢亡者的口目,脱其衣服,遮其羞体,顺其四肢,整理容发,使其靠右而卧,头北足南,面朝天房(即伊斯兰教圣地方向,阿拉伯语音译“克尔白”)并用洁净白布单覆盖其体,点燃香支,以除邪驱秽。
然后向街邻亲友报丧。听到报丧后,听者要念一句《古兰经》中的经文:“我们确是真主所有的,我们必定只归依他。
”(2:156)意思就是说,人人都要死,只不过有先有后而已,你先去了,我随后就来。 2、作净仪:即用清水为亡人净身洗礼,亦称“浴礼”,俗称“洗埋体”(“埋体”即亡人遗体)有的地区穆斯林称“抓水”。
其顺序先净下,后洗头部,用白布或棉花沾水擦洗口齿、鼻孔,再洗脸和两手至肘,此为“小净”;接着从头至足,先右后左冲洗全身3遍,洗到肉眼看不到污秽为止,此为“大净”。 净洗完毕,用净布将水轻轻拭干,并在亡人七窍涂洒香料等,以除异味防虫。
牺牲于战役中的人(殉教者)不用为其净身,穿上血迹斑斑的衣服安葬即可。净仪的文化内涵是使亡故者的肉体和灵魂都能干干净净、清清白白地回归真主。
3、穿克凡:即亡人净仪后穿的殓衣。 根据圣训、教法规定,穆斯林只用白棉布裹身,忌用绫罗绸缎。
“克凡”一般男3件,女5件,并各有其不同的尺寸要求。这是穆斯林从世间唯一带走的“身外之物”。
穿克凡前后,亲属好友要向亡人作最后一次告别,称作“善面”。 4、作殡礼:殡礼,阿拉伯语称作“者那则”,即为亡人向真主祈祷的集体礼拜,俗称站“者那则”。
当亡人净仪、穿克凡后,移至特制的“塔布”(即尸匣)内,置放在殡礼处,由伊玛目(即**、“教长”或“阿訇”)站在亡人胸前,率众作殡礼仪式。这是葬礼中最隆重、最庄严、最简朴也最神圣的葬礼仪式之一,为伊斯兰教重要的宗教仪式,也是活人对亡者最后的祈祷礼仪。
按照教法规定,殡礼被定作“法雷则齐法耶”(译作“副天命”,此为伊斯兰教认主学概念,其意含“真主之命” ,是必须履行的善功礼拜)。《古兰经》云:“你要为他们作祈祷;你的祈祷确是对他们的安慰”(9:103)。
先知穆罕默德说:“你们为亡人做礼拜时,要竭诚地为他作祈祷。 ”又说:“凡一穆民,若有四十位善士与之举行殡礼,真主一定准其祈祷,饶恕该亡人之罪”。
由此可见,举行殡礼有着重要的、积极的意义。殡礼可以在**的庭院举行,也可以在其他干净的地方举行。
殡礼仪式不同于**内的“五时”礼拜,仅有举意、抬手、大赞;更不同于追悼会,不致悼词、不鞠躬、不跪拜。 穆斯林均有参加殡礼的义务,尤其亡人的亲属更应参加,无故不参加或不举行殡礼,“教众俱有罪焉!”穆斯林如遇“者那则”,必争相参加,以示穆斯林兄弟之哀悼告别。
参加殡礼的人都必须有大、小净。殡礼忌在日出、日落、正午三个时辰内举行。
5、殡埋:殡礼结束后,就将亡人抬至墓地,下土落葬。 穆斯林有抬送亡人的美德,一般由男性穆斯林集体肩扛,送至墓地。
穆斯林认为抬送亡人可以消去自己的罪过。每逢穆斯林亡人,可见送者云集,争先恐后的感人场面。
在亡人殡埋过程,一般要请伊玛目诵经祈祷,称作“下土经”,至殡埋结束止。有的地区在殡埋时举行“费底耶”仪式。
“费底耶”即阿拉伯语音译,意为“罚赎”,亦称“伊斯戛特”,意为“推掉”、“去掉”,指消除罪过。这是后辈法学家根据《古兰经》有关经文精神,对亡人生前因故未能斋戒、朝觐等所采取的一种罚赎方式。
这种仪式因宗教习俗不同,举行的方式亦不同:(1)由教长或阿訇组成若干人,站成椭圆形圈,边转《古兰经》,边转边念“杜阿”(祈祷),成为“转经”。 (2)由亡者亲属举意,拿出一定金额,由阿訇领导进行递传,称为“转钱”。
此两种方法,统称为转“费底耶”。所转金额数,施散给穷人或归**作为基金。
(3)比较普通的是遗体下葬前由家属从亡者本人的积蓄中拿出尽可能的钱、物,赠送给衣食无着的穷人或办一些公益慈善事业,以赎罪于亡者生前的过错等。 穆斯林的殡埋方式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实行水葬。
因为安拉“用水创造一切生物”(21:30),可以还原于水。这种殡葬方法,常见于从海路去麦加朝观途中的“归真”者及旅行者中途故于海船上,三天之内又靠不了岸,按照伊斯兰教规定的仪式举办后,既可以投入水中水葬,正常情况,穆斯林都实行土葬。
6、纪念亡人:纪念亡人是穆斯林的传统习俗。我国穆斯林习惯上在亡人入土前后有一系列纪念亡人的宗教仪式,如焚香、传炉、传经、诵经,做“杜阿”,念下土经、回头经,以及七日、月头、百日、周年等纪念活动,多为适应亡人亲属对死者表示追思怀念的一种纪念形式或代亲赎过、祈求安拉恕饶亲人生前过失的一种善良愿望。
以上海地区为例,一。
五、穆斯林的葬礼的精彩片段.个人见解,仅供参考 个人最感动的情节是奥利佛死于伦敦空袭的那一段。
圣诞节前夕,伦敦仍处于一片混乱之中。奥利佛出了门,冰玉兴致勃勃要烧中国的牛肉给众人品尝,尤其是奥利佛。
可天色已渐晚,奥利佛却迟迟未归,众人恐慌忧虑下开始急切地寻找,却终于在地铁站的出口处发现了他已然冰冷的身体,手中还紧紧握着一束含苞待放的玫瑰!——那是他每天要送给冰玉的礼物!!!“我有权利生活!有权利爱!”奥利佛似乎在用他最后的生命呼喊!这一刻给我带来的震撼是巨大的。这样一个勇敢痴情的年轻人,用生命诠释了爱的真谛,“他走近了爱神,而不是死神!”我欣赏他的执着与无悔,更佩服他的敢于追逐爱的勇气与决心!世上,能有几个奥利佛呢!!。
六、回民葬礼回族在人逝世后,一般称:“无常”,有些地方称“归真”或“毛提”了。
“无常”是回族穆斯林的汉语专用语,即:逝世的意思。“毛提”是阿拉伯语,也即逝世之意。
“归真”是回族群众对笃信宗教和宗教职业人员以及宗教上层人士的称法。但无论怎样称呼,都忌说“死”这个词。
四川回族的丧葬礼俗,与国内其他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基本相同。都随同伊斯兰教的规定,主张土葬、速葬、薄葬。
回族认为世界上的万事万物由真主造化,真主掌握,人来源于真主,“无常”(死亡)后也归于真主。因此,死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不可避免的。
他们将死视为“归真”(即归顺真主),四川大部分地区回族人逝世后称:“无常”。凉山地区称“归真”或“归回”(回到原处之意),将死者遗体称为“买提”或“买月提”,认为人死是真主前定的,是真主要死者到他那里去。
回族病危之际,家属要请阿訇来念“讨白”,为死者忏悔,告诉他真主在呼唤你,让你去,你就放心的去,求真主收留死者。 同时,邻里、朋友、亲戚如与病人过去有过结,此时也要向其讲明原情,消除误会,愉快了结往日不愉快之事,向病人要“口唤”。
四川凉山地区回族,在病人弥留之际,在旁守候的人须为之提点:要他(她)记住穆斯林信仰的核心———《清真言》。解放前,老人临终时,若无人“提点”,孝子要当众认错,并受罚赎。
[6]此外,病人病危时,要求周围肃静,不乱哭乱喊,嬉笑吵闹。人去世后,家人马上分头行动,一些人将其口、眼闭合,换上洁净衣服,一些人去向朋友、亲属报丧,一些人到墓地修好的墓前去开窑门(即将封好的墓门打开),一些人到**去抬“水床”,———称“停床”。
死者放上“水床”要头顶北,足朝南,面向西。放上“水床”后就要挂“孝幔”,“孝幔”由布做成,中间为白色,两边为绿色,上面写有经文。
过去,成都地区回族,人去世后,居住平房较宽的,一般停放在自家堂屋中干净的草席上。亡人身旁铺草或草席,孝子跪于其上。
亲友与孝子的双手平展,相互抚摸一下,然后各自双手抹脸一下,谓之“攥手”(表示哀悼之意)。[7]回族如果在医院去世,就将死者停放**,如在家中去世,就停放在家里。
现在一般都将“买提”抬到**停放。买提“停放期间要由家人、朋友守护,不许猫、狗之类的动物接近死者。
回族提倡速葬,据传穆罕默德曾要求人们“快料理亡者,不要拘留他在家。”另外,《布哈里圣训实录》里有“论迅速抬走盛尸床”的记载:“圣人说:‘抬上盛尸床后,你们当快走如若亡人是善良的仆人,你们会很快地抬着他见到善行的结果。
如若亡人是卑劣的仆人,你们会从肩上迅速地把恶人扔下去。 ’”[8]因此,回族如果早上去世,那下午就埋,如果下午或晚上去世,第二天一早埋。
总之埋得越早越好,不能超过三天,认为如果时间拖长,那就有伤死者,使死者入土时不得安宁。另外四川回族认为如果死在“潘闪日”(星期四),抬在“主麻日”(星期五)是最吉利的,同时认为死者在斋月里去世是一件幸事,因为此时天堂的大门是敞开的,人死后可直接进入天堂。
一般来说,回族对年迈或病危的人很早就为其准备后事,根据病情提前通知在外的儿女或远方的亲属,以使其见“活面”。 回族人逝世后的葬礼,根据伊斯兰教的规定,大都一致。
四川回族在长期的继承与发展中,其丧葬程序大致分为五个部分,即停“买提”,给死者冲洗(一些地方称为“行水”或“着水”),为死者穿“克凡”、行站礼、下葬(一些地方称为“下况”)。 (一)停“买提” 回族人停止吸呼后,在身旁的亲人或阿訇,要即瞑其目、合其嘴,顺其手足,理其发须,置“埋体”于水床,不能停在睡觉的床上,不能停在伙房。
停“埋体”有条件的要安排在通风凉爽的客堂大厅,家境贫寒者,可在客房地上铺上席子将“埋体”置于上。 停“买提”必须使亡人头北脚南仰卧,面稍向于西。
在尸体上要覆盖一洁净的白布单,同时要从直系亲属中推选几位有组织能力和处理丧事经验的人,做好迎来送往,丧事费用开支等工作。另外,回族在人亡后若当天未能埋葬,还得“坐夜”,在凉山地区亦称“守夜”,“坐夜”者要求要洗大净,不能睡觉,忌大声喧哗,忌玩赌、打扑克。
(但现在情况已有变化,年轻人也打麻将、玩扑克)。 (二)给亡人冲洗 有的地方称“行水”或“着水”。
即为死者沐浴净身。“行水”无论在**还是在丧主家,都要准备好水床或洗干净的门板。
回族人给亡人洗浴,男女有别,男不洗女,女不洗男。 男的无常后,要请本地男告姆或近亲为其“行水”,女的无常后,请本地女告姆或亲属中的老年或中年妇女为其“行水”。
沐浴时所用的水是皂角水和清水,先把皂角捶烂后熬在水里,将皂角用纱布沥去后,把水装在三箱壶里。“行水”,一般是三人承担,成都地区、米易县等一般是二人,无论是三人或是两人都必须自做大净后才能担任。
洗的方法:先将买提放在水床上,用白布将羞体遮盖好,一人灌水,一人淋水,一人洗(亦称“着骨”),洗的人戴上手套(一副洗上身用,一副洗下身用),按“大净程序”进行,淋水的人顺。
七、回族人去世后办的丧事与经过回族的丧葬习俗与穆斯林的生死观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
由于受不同的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的影响,各民族在丧葬习惯上的表现有很大的不同。这种不同反映了一个民族对生死的认识和对世界的看法。
回族信仰伊斯兰教,遵循伊斯兰教法有关丧葬的规定,并逐渐形成了本民族的丧葬习俗。本文试就回族的丧葬习俗以及回族穆斯林对生死的认识两方面的问题作一些探讨。
一、回族的丧葬习俗及与伊斯兰教的关系 首先,我们来谈谈伊斯兰教法关于丧葬问题的规定。伊斯兰教有关丧葬的规定包括:静、速、严、简、禁、宽等内容。
“静”是指为生命垂危的病人安置一个宁静的环境,避免因嘈杂、哭喊而增加病人的痛苦;“速”是指速葬,教法规定要在三日之内尽快埋葬亡人,使之入土为安;“严”是指在为亡人举行葬礼(俗称“者那则”)时,要严格遵守教法的有关规定,如用清洁的水为亡人洗周身(俗称“着水”)、用白布(俗称“克番”)包裹好亡人、举行葬礼时遗体置于众面前等;“简”是指丧事从简,亡人简葬。即亡人只用三丈六尺白布包裹掩埋,没有陪葬品,既不大办丧事,也不大举祭祀;“禁”是指坚决禁止丧葬过程中的“库夫尔”(速信)现象与行为。
如送葬时看风水、择吉日、给亡人或向前来送葬的人鞠躯叩头、哭嚎亡人、披麻戴孝、在墓内放置陪葬品等;“宽”是指教法有关丧葬的规定,适合于正常情况下,但在条件不具备时,也可酌情处理。如在海上航行时亡故的人,在依照教法规定的程序办理后,可投入海中,实行水葬;在陆地无水的情况下为亡人“着水”时,也可以土代水净之,当然必须是干净的土,方法与活人的土净法相同。
以上伊斯兰教的这些规定,对回族的丧葬习俗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因而也使回族的丧葬形式和习俗带有很强的伊斯兰教特色。如回族对穆斯林去世习惯以“口唤”、“归真”等称之,而不以“死亡”相称。
谓之“口唤”,意在是应真主的召唤而去;“归真”即回归真主之意等等。总的说来,回族的丧葬礼俗有这样的三个特点,即:速葬、薄葬、土葬。
下面我们结合这三点来谈谈伊斯兰教的殡葬制度和回族的丧葬习俗以及穆斯林对生死的认识。 1.速葬。
速葬是回族丧葬的特色之一。伊斯兰教本着“入土为安”的精神,主张从速掩埋亡人,遗体不宜久放。
先知穆罕默德亦说:“你们应尽快安葬亡者”。伊斯兰教法规定:亡人三日之内必葬,不择时日,不问风水,就地而葬。
倘若是在旅途或他乡亡故,就在旅所择地而葬。在航行中亡故的,在举行“者那则”(殡礼)后,将尸体投入江海,实行水葬。
伊斯兰教法禁止亡者亲友载运尸体辗转千里。如果旷日持久,人为导致尸体腐败,被认为是对亡者的亵渎。
教法规定速葬亡人是“穆思台哈布”(懿行),如果故意拖延时限,则被认为是“麦克鲁亥”(可憎之事)。 其实,速葬亡人的做法从卫生的角度来说,也是很有道理的。
如果尸体久放不葬,容易腐败而污染环境卫生,严重者甚至会引发时疫造成不良后果。另外,速葬可以避免对某些权威人物的个人崇拜,因为伊斯兰教严禁各种形式的个人崇拜。
同时亦可减少丧家的精神和生活负担。因此在现实生活当中,回族穆斯林严格地遵守这一规定。
每遇家中有人去世,大都在24小时之内埋葬。遇到特殊情况时,如坟墓没有挖好或家中主要成员没有及时赶到等,则都在次日掩埋,最多不超过三天,这已成为回族在丧葬礼俗上的一大特点和守之不逾的习惯。
2.薄葬。薄葬是回族丧葬的又一大特点。
有句回族谚语说得好:“无论穷、无论富,都是三丈六尺布”。这句谚语对回族的薄葬习俗做了很确切的说明。
任何一位穆斯林,无论其生前多么富有或多么贫穷,亡故后一律只用三丈六尺白布包裹后掩埋,身上不穿绫罗绸缎,墓内也不放任何物品陪葬。《古兰经》指出:“在世时没有信道,临死时仍不信道的人,即使以满地的黄金赎罪,也不被接受,这等人将受痛苦的刑罚,他们绝没有任何援助者”。
(3∶91)伊斯兰教是“两世并重”的宗教,认为一个人今世的血统、肤色和所拥有的财富,及他所享有的声望等,对于他个人后世在真主安拉面前的品德与人格而言,并无任何意义。安拉赞许的是一个人在虔敬恭顺方面的德行,而不是他临死时带走的财富的多少。
因此,穆斯林认为,厚葬并不能减轻一个人生前的罪孽,也增加不了他的善功。这是从宗教的角度而言。
与此同时,实行薄葬与回族遵循“厚养薄葬”的传统孝道原则分不开。厚养是指父母在世时,作子女的尽最大的孝心去赡养,让他们欢愉地安度晚年。
当父母“归真”后,按照教法规定的程序和《古兰经》所允许的范围安葬,而不必大兴土木,大举祭祀,追求虚荣。回族禁止厚葬,还因为厚葬不仅劳民伤财,增加生者的经济和生活负担,而且会导致坟被盗被毁,使死者和生者都不得安宁,有害而无益。
因此,受伊斯兰教信仰和人生观的影响,回族穆斯林既不遁世,不放弃享受人世间的幸福,同时又更侧重于寻求后世的功德圆满。尤其对那些老迈而虔诚的穆斯林来说,他们所采取的态度与那些受封建迷信和习俗影响较深的汉族老人不同。
他们既不忙于准备寿衣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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