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飞机工业公司职工工学院2015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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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08 18:54:59 文/潘若熙
西安飞机工业公司职工工学院2015年
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证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飞机工业公司职工工学院,国标代码:50990,在陕招生代码:8114。
办学类型:举办普通高等教育的公办成人高职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飞机工业公司职工工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办学特点:西安飞机工业公司职工工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公布的公办成人高等院校。学院位于中国著名的航空城、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西安市阎良区。立足西飞,面向航空,融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现代远程教育和高层次干部培训为一体,形成了多学科、多层次、多形式和多功能的办学模式。为航空工业和地方经济建设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责任感和协作创新精神、既有专业理论知识、又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学院还通过校企合作,在中航工业西飞公司和国家航空产业基地内建立了飞机装配调试等60多个航空实训基地,形成了校企联动的人才培养机制。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等6所高校联合办学培养研究生,研究生在校人数200余人。学院非常重视教学质量和学生的综合能力培养,毕业生实行“多证制”,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可取得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技能操作考核合格,可取得相应工种职业资格证书。表现良好的学生由学校推荐参加陕西省“专升本”考试,成绩合格,可升入普通本科院校学习。多年来,毕业生扎实的理论功底、良好的动手能力、踏实的工作作风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
第五条 办学地点: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大道12号
邮 编:710089
学校网址:http://www.网址未加载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招就办主要职责为:宣传学校招生信息,组织学生参加学院入校考试事宜;教务处主要职责为:负责学生入校综合评价考核的具体事宜。
第七条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就办,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
招生咨询电话:029—86845975,029—86849764
135****7502,135****7502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下达省招办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招办公布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条 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参加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报名,并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一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5年3月6日8︰00至10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设立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sneac.edu.cn),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二条 考生于2015年3月11日3至25日在我院招就办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院测试科目准考证。
第十三条 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历人员入学申请者考核为我院组织的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四条 我院于2015年3月26日至29日开展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进行综合评价,内容及标准如下:
西安飞机工业公司职工工学院综合评价评分内容及标准
综合评价总成绩(300分) | 考核内容 | 分值 | 内容 | |
普通高中入学者 |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 100分 | A级:100分 B级:80分 C级:60分 D级:40分 | |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 100分 |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100分 | 面试(60分) | ||
笔试(40分) | ||||
“三校生”及同等学历者 | 文化基础考试 | 100分 | 英语、数学、 语文(作文) | |
职业技能测试 | 200分 | 面试 |
西安飞机工业公司职工工学院综合评价考核具体内容
招生对象 | 项 目 | 基 本 内 容 | |
普通高中入学者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面试 | ①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市)有关规定。 |
②3分钟自我介绍(基本情况、优势和缺点)。 | |||
③测试考生对所报专业的了解和认识,并掌握其兴趣和爱好的程度。 | |||
笔试 | 简单的专业常识、认知等。 | ||
“三校生”及同等学历者 | 文化基础考试 | 采用综合卷,内容包括英语、数学的基础知识及语文(作文)。 | |
面试 | ①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市)有关规定。 | ||
②3分钟自我介绍(基本情况、优势和缺点)。 | |||
③测试考生对所报专业的了解和认识,知道本专业的一些基本常识,并掌握其兴趣和爱好的程度。 | |||
④侧重于对其职业实际操作水平的衡量。 |
第十五条 我院于2015年4月15日前将预录取考生名单通过高职分类开始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于4月16至19日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 入学申请者于2015年4月20日至25日持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总分为300分。
高中学业水平各科目考试成绩由省招办提供,各科目成绩合计折算后满分为100分,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折算后满分为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由我校评判满分为100分。
“三校生”:综合评价总分为300分。
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结果由我院评判满分为300分。
第十八条 1.普通高中生:实行综合评分。即:综合评分(300分)=高中学业水平成绩(100分)+综合素质评价等级(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100分)(包括面试60分+笔试40分)+特长加分。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A、B、C、D分别按100、80、60、40分计,若有合格表述的成绩按60分计;依据计划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2.“三校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即面试)。采取综合评分(300分)=文化基础(100分)+职业技能测试(即面试)(200分)。依据计划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学院对入学申请者按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进行录取。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专科:文史类、理工类5500元/年;
住宿费(带暖气):500元/年。
第八章 奖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二条 学院实行“助学金、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同时可享受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特困3500元/年;一般贫困2500元/年。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我院招生领导小组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经省招办公布后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西安飞机工业公司职工工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