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山东省2015年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2)

山东高考最新信息
2015/1/4
2015年我省将使用“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行管理。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于1月7日及1月9日分2次通过信息平台向生源院校提供7日之前及之后专升本报名的本校考生的照片及主要信息。生源院校要组织专人开展审核工作。
对于审核中发现的本人与照片或信息不符、信息有误、照片格式有误或图像不清晰等情况,生源院校要在查明原因的基础上通知考生本人,督促其更正信息或提供符合规范的照片。生源院校要对这部分照片及信息再次进行审核,无误后于1月15日17:00前通过信息平台一次性将其上传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审核过程中,如果发现考生姓名、身份证号、专业名称等学籍信息与实际不符,生源院校应于2015年1月13日携带本校教务部门提供的学籍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信息更改证明和省教育厅学生处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401室)进行现场审核。
生源院校于1月20日后通过信息平台下载审核通过的考生信息,生源院校据此打印《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生信息审核表》,再次审核无误后,经办人在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以示负责。该表于1月27日前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401室)。
(三)申请复核
未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考生,如本人持有异议,可向就读院校提出复核申请。接到复核申请后,生源院校应进行核查。如证实信息有误,需要更正,生源院校应于2015年1月13日携带相关材料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401室)进行复查。所需材料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当年入学时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出具的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本校教务处或招生办公室红色印章)以及生源院校教务处出具的学籍证明信(内容包括姓名、学号、所学专业、学历、学制、有无记过或以上纪律处分或考试作弊行为、入学及毕业时间)。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身份证基本信息的,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更改证明和省教育厅学生处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休学、转学、留级的,还需提供办理休学、转学、留级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及省教育厅学生处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
经复核通过的考生,由生源院校通知其在1月14日9∶00至16∶00上网报名及填报志愿,填报过程同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于1月15日上午10:00前通过信息平台将此类考生信息发至有关院校,有关院校于1月15日17:00前反馈审核情况。
如信息无误,生源院校要向相关学生做详细说明。
(四)网上缴费
考生按照规定自行上网缴纳报名费及考试费。根据《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科起点本科入学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3]94号)的规定,收费标准为每生120元,市分成部分由我院按规定拨付。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专业技能测试实施细则可在打印准考证时下载。
(六)退役士兵考生报名办法
退役士兵考生应于2015年1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3∶30)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401室)集中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专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具有我省辖区户籍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等)。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五、工作要求
(一)生源院校作为主渠道要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普通专升本报名条件、程序和办法等,使广大考生应知尽知。
(二)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工作涉及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原则性强,生源院校要加强对资格审核工作的领导,科学组织,严格管理,安排正式工作人员参与该项工作,严防冒名替考行为的发生。对故意弄虚作假、企图冒名顶替的考生,坚决取消其当年专升本考试资格。对徇私舞弊、违规操作等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冒名替考现象严重的生源院校,将取消其今后承办教育考试的资格。
附件:1.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各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范围
2.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英语(公共课)考试要求
3.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计算机(公共课)考试要求
4.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大学语文(公共课)考试要求
5.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高等数学(公共课)考试要求
6.上传照片要求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