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五包"卫生责任书(2)

责任书
2011/10/27
6、未经批准在门前责任区内堆放物料,违者除责令限期清除外,每起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7、在临街门面内或门前人行道上,禁止打麻将、玩纸牌,违者除收缴赌具外按治安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8、门前道路上严禁各类车辆乱停乱放,违者处5元至50元罚款。
9、临街店铺、经批准设立和各类摊点必须配备盛装废弃物的容器,产生的废弃物必须装入垃圾容器,并随时清除。擅自扫往人行道者处50元罚款。
10、主要街道严禁燃放烟花炮竹、抛撒冥纸,违者,责令清扫干净,并处100元罚款。
11、临街单位或门面装修、施工必须围档作业,建筑材料应堆放在围档内。违者,限期改正并处100元罚款。
12、在建筑物楼顶上、墙体上违章设置大型户外广告、招牌的,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13、禁止临街违章搭棚(含雨阳棚)。违者,一律拆除,并处100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您可以访问第一范文网(www.网址未加载)查看更多与本文《“门前五包”卫生责任书》相关的文章。 14、门前责任区内不得有看相、卜卦、算命、乞讨人员逗留。如有此类现象应及时制止。
15、责任区门前的市政公共设施丢失或故意损坏的,每起视情节轻重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无意损坏者按价赔偿)
16、主要街道的临街铺面不得从事修车、洗车、废品收购、藕煤加工、木材加工、家具加工、防盗门加工、雨阳棚加工等活动。违者,处1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