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样本 居(村)民建房工程施工劳务承包合同(2)

合同样本
201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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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一)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甲方与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元。
2、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年月日,支付
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年月日,支付
元。
(二)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支付劳务报酬的,甲方与乙方约定支付方法为:
十三、施工验收
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乙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乙方已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的相关损失。十四、违约责任
如一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另一方元的违约金。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五、争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如和解、调解不成、采用申请有关部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合同解除
(一)如一方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二)如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国家政策调整等)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十七、合同终止
甲乙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镇(乡)村镇建设管理所和各一份。
十九、补充条款
二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甲方:工程发包人乙方:劳务承包人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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