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经济普查工作总结(8)

乡镇工作总结
2011/2/19
的普查立法,各级政府统计部门也没有专门的统计执法队伍,《统计法》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得到很好地贯彻执行,统计宣传和执法监督工作力度不大。统计基础薄弱,管理手段滞后,基本工作条件得不到很好的改善,特别是面对社会经济主体日趋多元化,投资、就业、分配及消费方式多样化,经济结构与联系复杂化,地域、城乡、社会阶层间差异明显化等复杂局面显得力所不及,加之工作量逐年加大和调查对象配合程度下降等因素,普查工作遇到了极大的困难和挑战。一是经济普查涉及部门众多,协调工作难度较大,部分行业往往以行业规定为由为普查设置一些障碍,使普查工作难度人为加大。二是普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现行普查方案不够通俗易懂,部分普查员准确理解有困难。三是入户调查难度大。第一次经济普查对个体户采取全面调查的方法。通过实际操作,普遍反映和其他普查相比工作量增加了数倍,尤其是城镇,难度更大。个体户普遍有“怕露富”的思想,数据质量难以保证。其次,经费落实十分困难。汉中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全市10县1区中9个县属于国定或省定贫困县。南郑县虽然不在贫困县之列,但因全县骨干财源企业汉中卷烟厂生产受各种因素影响,收入连年下滑,也成为财政困难县之一。汉台区在我市经济发展规模相对较大,但和省内其他非贫困地区比较也属于落后区域,普查经费筹措相当困难。有的县一年落实经费还不足1万元。普查物资紧缺。在经济普查过程中上级配发的物资短缺较多,没有印制成册的普查方案,普查员证件不够,普查中所使用的铅笔、中性笔只够发至普查指导员和办公人员手中,唯一充足的物资只有宣传资料。再次,国家普查办部署工作缺乏详细的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阶段性工作仓促部署,时间要求紧迫,基层应接不暇。工作安排上衔接不够,如国家普查资料开发利用工作已经部署,但普查资料至今不能核定反馈,经济普查主要数据迟迟不发布,10月份将进入统计工作繁忙季节,普查资料开发利用工作难以有序推进。普查报表的录入、审核、汇总程序变动过于频繁。不仅加大了基层普查办的工作量,而且对普查数据的准确性有一定影响。
四、今后建议
第一,关于各级人民政府设置常设普查机构问题。根据周期性普查和经常性调查需要,各级政府应设立专职常设普查机构,有适应普查工作需要的人员编制,承担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大型普查任务,以保持普查工作组织的连续性、人员的稳定性和业务的熟练性,更好地完成各项普查任务。
第二,关于贫困地区普查经费问题。贫困地区普查经费落实难,已是制约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的严重问题。有的贫困县几年的经济普查经费累计尚不足3万元,工作开展后负债累累,如果其他普查或抽样调查工作接踵而至,想欠帐也找不到地方。随着统计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普查和抽样调查工作将日益增多,为了保证普查工作和抽样调查工作质量,建议在制定大型普查办法和安排抽样调查工作的时候,即纳入贫困地区经费补助这一内容,以免后顾之忧。
第三,关于普查项目衔接与经济普查时间安排问题。目前各类普查的项目设置自成体系,互不衔接,大大弱化了普查资料开发利用的力度。如农业普查项目中有“地势”这一项目,据此可整理出按地势分组的平原、丘陵、山区的各类经济数据。第五次人口普查如有这一项目,将会进一步提高人口普查资料的社会经济应用价值。再如农业普查和第三产业普查对农村第三产业的重复调查、工业普查和农业普查对乡镇工业的重复调查等等,这类情况较多,这里不一一列举了。建议在进行大型普查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