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幼儿园接送车辆管理目标责任书

事迹材料
2010/11/1
XX幼儿园接送车辆管理目标责任书
为了保障广大幼儿和教师的生命安全,结合我区幼儿园(班)实际,区教育局与乡镇(街办)中心小学,直属幼儿园,驻临单位幼儿园签订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接送车辆按交警交管部门规定办理相关校车手续,喷涂“校车”字样;
2、驾驶人员有合格的驾照,并且有三年以上驾龄,没有严重违规或重大事故记录;
3、杜绝用无证车,农用车和不合规定的其它车辆接送幼儿;
4、教育司乘人员做到接送车辆不超员,不超速,不违规;
5、落实责任,常抓不懈,预防避免各类交通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1、各中心小学和配有接送车辆的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幼儿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增强安全意识,定期开/fanwen/展交通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防止幼儿接送车辆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2、认真落实车辆接送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幼儿园接送车辆工作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中心小学校长负管理责任,幼儿园园长负直接责任。把车辆接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安排,有检查,有奖惩。
3、落实幼儿园车辆接送工作“属地管理”的原则,层层建立并认真落实幼儿园接送车辆管理责任制和接送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配本文来自027ART范文网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做好接送车辆安全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各中心小学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辖区内学前班及民办幼儿园的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4、各中心小学要加强与当地政府、派出所等部门联系,定期开展幼儿园接送车辆的排查整治工作,发现无驾驶证、行驶证、通行证、无“校车”标志、故障、超员或其它交通违法的行为,要坚决责令立即停止接送,并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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