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发展先锋行动 基层党组织承诺书

事迹材料
2012/5/14
基层党组织名称 | 易门县司法局党支部 | |
公开 承诺 事项 | 根据县委《关于在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开展“跨越发展先锋行动”的实施意见》中开展年度承诺的要求,司法局党支部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按照争创“项目建设先锋、抗旱救灾先锋、服务群众先锋、强基固本先锋”的要求,抓学习、强素质,争做谋划发展、推动发展的先锋;抓班子、带队伍,争做率先垂范、引领发展的先锋;抓机制、建保障,争做强基固本、科学发展的先锋;抓民生、保稳定,争做服务群众、和谐发展的先锋;抓统筹、聚合力,争做服务大局、跨越发展的先锋。 二、围绕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这一工作目标,努力完成2012年司法行政工作各项任务,以优越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做好“六五”普法工作,推进“法治易门”建设。全民普及率达90%以上,法治单位和法治社区创建率达95%以上。 (二)、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矛盾纠纷调解率达**,成功率达95%以上,履行协议率达95%以上。 (三)、抓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抓好法律援助工作,确保法律公正公平的适用,做到应援尽援,提高服务水平。 (五)、做好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六)、抓队伍,强素质,努力为群众提供服务,做到优质、高效,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水平。 2012年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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