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准则》党课辅导材料精选汇编(3)

事迹材料
2010/12/1
《廉政准则》党课辅导材料精选汇编
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是廉政准则的核心内容。《廉政准则》在这一部分规定了8条,即“8个禁止、52个不准”。8个禁止即为: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fanwen/利益、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这8个禁止、52个不准,是迄今为止对反腐倡廉经验全面的总结、概括,是关于廉洁从政最充实的规定,也是对腐败现象多发易发点最全面的覆盖。是我党在反腐败斗争中的经验总结,更是一次自我完善,修改、增加了很多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内容,具有很强的约束力、强制力和指导性。
现在的这个准则和先前(试行)准则两个版本比较,有以下几个变化和发展。
首先,条目增加,内容有新意。试行版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一章中,列有“6个条目”、“30个不准”,转正版则为“8个条目”、“52个不准”,比以前有较大的增加。其中转正版的“8个条目”中的“第七条”、“第八条”为新增内容,分别是“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仅在这两个条目中就设立了“11个不准”。同时在前“6个条目”中,试行版是“30个不准”,而转正版则为“41个不准”,增加了“11个不准”。
这些“条目”、“不准”的增加,不是简单的数量增多,而是依据情况变化有着实质性的内容。比如转正版新增加的“第七条”、“第八条”,就是依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而增加的。“第七条”的内容是“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这里带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市场经济是近10多年逐步发展起来的,在这个领域的反违规、反腐败的经验逐步得以积累。转正版及时总结了这些实践经验,形成“5个不准”列入准则,现实针对性很强。再如“第八条”的内容是“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这是围绕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问题而设立的,这一条在试行版是没有的。这充分体现了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精神。在这一条目中明确了“6个不准”,对于进一步促进这个领域的反腐倡廉很有意义。
其次,转正版的形成与颁布,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精神。韩非子云:“法与时转则治,法与世宜则有功”。反腐倡廉如同其他工作一样,也有一个与时俱进的问题。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不断有新动态新问题新情况出现。俗话说,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我们进行惩治腐败的决心坚定不移,那随着斗争的深入,我们的法规也理所当然地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惟此,才能不断遏制违规、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取得更大的成果与成效。这次《廉政准则》转正版的颁布,正是这种与时俱进精神充分体现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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