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督察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2012/2/27
为了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内部规范化管理,狠抓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树立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良好形象,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确保进入全省首批优秀司法局行列,特制定2011年督察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机关执行力、凝聚力、创造力为总要求,为建设和谐美好的新通州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增强服务意识和提高能力水平为总目标,按照“亲民务实塑形象、提速增效促发展”主题活动的要求开展督察活动,以推进权力运行阳光化、执行任务高效化为主要任务,努力使司法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和创新发展上有新的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的改进,在社会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满意度上有新的提高,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努力把通州司法局打造成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办事效能最高、办事成本最低、办事环境最优的机关,争创全省首批“优秀司法局”。
三、督察重点
(一)对司法所督察的主要内容:
1、司法所建立健全所务制度和工作制度情况;
2、年初制定的有关目标任务、数据指标完成情况;
3、履职情况及是否存在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不作为、中梗阻、乱作为等影响效能建设的情况;
4、完成中心工作任务情况。
(二)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窗口督察的主要内容:
1、窗口法律服务规范管理情况,包括规章制度的建立、执行、公示和接待当事人的态度、当事人对所办理事务的满意度,有无投诉等;
2、“双千百日”活动开展情况;
(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请保留此标记。)3、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回访;
4、公证案件质量检查及在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公证员私自收费等不良行为或违法违规办证等现象。
(三)对市镇两级矛盾调处中心督察的主要内容:
1、接待窗口是否符合要求,该上墙公示的内容是否齐全;
2、对来访人员是否热情接待、有无门难进、脸难看的现象;
3、在调解过程中有无认真听取双方意见,制作的调解书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对处理突发事件能否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是否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或反馈。